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中的时间、空间梯度同题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中的时间、空间梯度同题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41:14
  • 摘要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依据其成长规律,可以推断在驰名商标的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经纬问题,即:时间梯度、空间梯度。在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的过程中也必然涉及到时间与空间不一致的情况。

  •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依据其成长规律,可以推断在驰名商标的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经纬问题,即:时间梯度、空间梯度。在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的过程中也必然涉及到时间与空间不一致的情况。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中的时间、空间梯度同题图
  • 1.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中的时间梯度。在现实生活中,驰名商标之所以会被大量仿冒侵权,无非是基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大量可观的利润,而这一切又都是建立在驰名商标背后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商誉之上的。而商誉的形成同样也是企业长时间诚实劳动积累形成的。由此可见,企业创出一个品牌,尤其是名牌,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甚至需要付出几代人的心血。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商标侵权纠纷、尤其是假冒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势必为驰名商标所有人,而不会是一般普通的毫无知名度的商标。正如上面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离不开商标驰名这一基本事实状态,而商标从普通到驰名,无论多快(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企业,通过广告宣传、促销等手段达到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的现象),都需要一段时间。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认定存在时间梯度问题。譬如:某一商标开始并不驰名,但在侵权时已经运作成为了驰名商标,如果来不及被行政机关主动认定,那么发生侵权时,它应该如何被保护呢?若给予一般商标保护,显然不符合纠纷发生时的事实状态——该商标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若给予驰名商标保护,显然又不符合程序,即:驰名商标保护须经行政机关主动认定。某一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在发生侵权纠纷时,由于大量的被弱化和淡化,而沦为一般普通商标,在纠纷发生时,其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同样,若给予驰名商标保护,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该商标已经沦为了一般普通商标,同时,对于其他竞争者而言,又是不公平的。若给予一般普通商标保护,则明显又不符合该商标事实上仍属于驰名商标的法律状态。这些问题对于只提供事先主动认定的行政机关而言,无疑是难以操作和进退两难的。很明显,僵化的行政机关主动认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因为一个商标在市场上能否成为驰名商标,单单依靠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认定是根本行不通的。它的成功运作,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是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最好体现。而采取“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新原则,依其所具有的灵活性,可以有效地避免产生上述问题。因此,应该这样解决驰名商标认定中的时间梯度问题,即:发生商标纠纷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个案认定。同时,该原则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在纠纷发生时的商标所处状态。

  • 2.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中的空间梯度问题。

  • 正如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中存在着时间梯度一样,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中还存在着另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即:空间梯度问题。如上所言,商标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必然存在时间、空间这两个重要的维度。显然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也有空间梯度问题:一个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它不可能同时在世界上所有地方或者是一个国家的所有地区都驰名,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譬如:“可口可乐”可谓世界名牌,但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人们而言,其显然是从未听说过的。还有传播速度最快的信息,它在世界上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总之,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中的空间梯度问题,表现为一个驰名商标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在所有地域都驰名。譬如:一个驰名商标在大中城市很驰名,但在小城市及乡村并不一定驰名。还有即使在同一地域,由于驰名商标的定位对象不同,也存在着该类问题。因此,发生商标纠纷时,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给予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所以,面对这类问题,同样需要采取“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驰名商标保护原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认定保护。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