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的含义和特征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32:34
- 摘要
注册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行为。使用泛指依法将其商标用于商品及其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合同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注册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行为。使用泛指依法将其商标用于商品及其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合同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商标的使用不同于一般财产权的行使。其具有一些基本特征。
1.商标使用的主体较为广泛
从使用的主体来看,主要是原始主体,即注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可以成为注册人的,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某些外国人和外国企业;还包括继受主体,即基于商标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由他人依约使用,或原商标权人死亡、终止后继承、承受其商标权的人使用。
2.使用的方式多样
从使用方式看,较常见的是商标标识与相应的商品、包装或容器直接结合。其他的使用方式还包括在广告、展览、产品说明书、产品推介等情况下的间接使用。还可以是新的使用方式,如在软件界面上使用商标。服务商标的使用,可以是在服务场所、供服务用的器具上标志。
3.使用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
即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任意更改注册商标,也不能把核准注册的商标用于未经核准的商品上。超出这一范围,不享有专用权。使用权的范围受到法律的限制,是其显著特征。
4.使用权的专有性
在上述特定使用范围内,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独占使用。使用主体仅限于注册人、被许可人、受让人等,排除他人使用。
5.使用具有权利义务双重性
使用注册商标既是注册人的权利又是其义务,不能完全由权利人自由选择使用与否,商标必须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长期不使用的,将有被撤销的危险。这是与一般财产的使用最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