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注册商标撤销、转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关系

注册商标撤销、转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关系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3:43
  • 摘要

    从商标法原理和商标法的规定来看注册商标撤销、注册商标转让和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不同的概念。然而在商标权保护实践中这三个不同的概念之间可能存在特定的联系。近日本人在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 从《商标法》原则和《商标法》的规定来看注册商标撤销、注册商标转让和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个不同的概念。然而在商标保护实践中这三个不同的概念之间可能存在特定的联系。最近在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的专家咨询中我涉及到这种情况值得思考。

    注册商标撤销、转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关系图
  • 在本系列案件中被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其认为相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标志的一系列被控侵权人发起了大规模商标侵权诉讼其中一审甚至个别二审中有数十起案件获胜部分案件被控侵权人选择和解的形式支付和解费。更不用说这一系列案件是否涉及青椒注册专用权纠纷被控侵权人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本身是否属于商品原材料等公共领域的资源本案曝光的注册商标撤销和注册商标转让的相关问题是发人深省的。根据《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原告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如果没有被撤销它也在保护的有效期内。如果主张依法撤销权利的注册商标毫无疑问只要原告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即使原告在第二审中没有法律依法律依据即使被控商标专用权原告也不构成侵权。

  • 当然从解决案件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是要有确切的事实和证据。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注册商标的相关管理信息化水平远低于现在。正常情况下注册商标是否依法撤销应当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有关渠道查询而不是一个混乱的账户。因此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被控侵权人提出原告主张的注册商标已依法撤销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和事实。由于国家商标局掌握了相应的证据需要国家商标局有关部门的合作和支持。

  • 就注册商标转让而言我国《商标法》还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转让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原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失去注册商标所有权。但同样受让人取得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注册商标合法有效。换句话说如果注册商标已被依法撤销受让人将无法实质上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由于注册商标的撤销和注册商标的转让涉及商标所有权的变更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绝对权和世界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变更应当予以公告以获得公众信任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力。注册商标已依法撤销显然需要公告。注册商标的转让也是如此。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负责更不用说注册商标的转让和注册商标的公告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被依法撤销就不能继续。从理论上讲如果注册商标的撤销或转让存在相关管理问题在实践中不能完全避免在依法撤销注册商标的前提下宣布注册商标的转让。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控侵权行为人确实提供了确切的证据证明原告主张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注册商标已被依法撤销原告还提出了相关证据证明其是依法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上述情况下册商标是否注册商标是否已被撤销。另一种相关情况也值得一提即原告转让注册商标知识时注册商标未依法撤销但注册商标转让后依法撤销。发生这种情况的注册商标转让后依法撤销的原告不能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主张被控侵权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 关于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值得研究。例如在注册商标转让后转让的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可以对注册商标转让前发生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例如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其关联公司该关联公司是否实质上取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于注册商标转让需要完成法律程序特别是通过公告手段以实现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转让这是毫无疑问的。杭州公司和法国达能公司关于注册商标所有权的争议反映了这一点。

  • 无论如何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注册商标作为原告主张被控侵权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合法有效。在司法实践中被控侵权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注册商标已被依法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没有诉讼权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当然即使原告的主要资格没有问题也需要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禁止注册商标的范围

  • 请联系其他商标咨询

  • p

  • 欢迎随时咨询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