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件加盟合作期满后改用高度相似的商标。</p><p>湖南岳阳一家烧烤店侵犯商标权被判赔偿14万元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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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加盟合作期满后改用高度相似商标湖南岳阳一烤肉店侵害商标权被判赔偿14万带路网是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转让平台可在中国商标网官网查询核实买卖流程简单方便商标出售更可一键上传免费推广买商标先查询交易买卖商标就找带路网.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烧烤与烧烤侵犯商标权的纠纷案件。
解释和组织调解后烧烤店撤回上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岳阳楼区法院参照烧烤特许经营费标准结合烧烤侵犯注册商标知名度、烧烤店经营规模和使用商标时间一审判决烧烤店立即停止侵犯烧烤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2015年齐子烧烤成立以弘扬湘式烧烤的愿望将第一家店定位在白沙路店。
其独特的口味和当地老长沙的装饰风格迅速吸引了第一批齐子的忠实追随者。
随后中山路店、太平街店、华龙池店、梅溪湖店相继开业。
到目前为止长沙有五家店拥有数十万忠实粉丝。
它已连续两年被列入长沙公众评论名单。
它是长沙烧烤行业真正受欢迎的自成立以来齐子烧烤一直坚持现拌更新鲜的经营理念。
菜肴现在正在混合食材的新鲜度和调味料的香味正好平衡以确保每一口都是美味的不断推动新产品让每个人都能保持新2017年子烧烤文本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批准和使用领域包括餐厅、餐厅和餐厅。
经过发展子烧烤已成为一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品牌。
岳阳烧烤店于2017年初加入子烧烤品牌经营半年后主动停止向子餐饮公司购买原材料合作一年后未经许可招牌、餐具、菜单、服装等产品标志进入高度相似的子烧烤商标标志并在店内使用与子烧烤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标志。
得知这种情况子餐饮公司将子烧烤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子烧烤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子烧烤店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与所涉及的注册商标批准服务类别相同。
加盟期届满后子烧烤店仍在其营业场所外部和内部装修、服务牌、餐具等显著位置使用与子烧烤商标高度相似的标志并在店墙上写有子烧烤字样标志造成消费者理解混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岳阳楼区法院参照《子烧烤》加盟费标准结合《子烧烤》侵犯的注册商标知名度、子烧烤店的经营规模和使用时间立即停止侵犯子烧烤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1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得当。
通过仔细解释法律烧烤经营者意识到一审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撤回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