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当酒鬼酒遇上酒鬼花生双方权利人几次上法庭……-十象商标网

当酒鬼酒遇上酒鬼花生双方权利人几次上法庭……-十象商标网

  • 作者: 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51:25
  • 摘要

    当酒鬼酒遇上酒鬼花生双方权利人几度对簿公堂helliphellip带路网是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转让平台可在中国商标网官网查询核实买卖流程简单方便商标出售更可一键上传免费推广买商标先查询交易买卖商标就找带路网.

  • 在生活中花生米佐酒很常见但它们已经成为公共餐桌上的灵魂伴侣。

    当酒鬼酒遇上酒鬼花生双方权利人几次上法庭……-十象商标网图
  • 然而当含有酒鬼字样的酒类商标遇到含有酒鬼字样的花生和其他食品商标时双方的权利持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第3607361号酒鬼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引发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指出驰名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必要对中国知名的商标给予相应的保护并在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种因素时进行综合认定。

  • 类似于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时间长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声誉形成了相关公众群体的争议商标。

  • 在商标审查审理中还要把握商标法保护在先商业标志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协调的立法精神充分尊重相关公众客观区分相关商业标志的市场现实注重维护形成稳定<据了解争议商标由现任四川百世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兴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03年6月25日提交注册申请2007年5月21日通过初步审批和公告2015年8月批准注册花生、精制坚果等29种商品2008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原商标局)批准争议商标转记者了解到百世兴公司成立于2002年官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花生、真菌等休闲小吃。

  • 酒鬼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由湘西第一车间酒厂吉首酒厂开发生产销售酒鬼、湘泉等产品1996年提交第115700号酒鬼JIUG1998年批准在第33类含酒精饮料上注册商标(以下简2015年12月4日酒鬼酒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称争议商标构成对其知名度的引用商标1的模仿与其第1639051号酒鬼商标(以下简称引用商标2)、第1695309号酒鬼商标(以下简称引用商标3)、第1411951号酒の鬼商标(以下简称引用商标4)构成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类似商标损害其在先商标权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明显恶意争议商标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误解百世兴公司辩称经过多年的使用争议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公司形成了相应的关系与引用商标2、引用商标3、引用商标4不构成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中经审理原商务评委认为虽然引用商标知名度较高但未达到知名度争议商标长期使用后也有一定知名度。

  • 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来源酒鬼酒公司提交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决酒鬼酒公司拒绝接受原商业评委的裁决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跨类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虽然酒鬼酒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引用商标1在酒类商品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百世兴公司提交的证据也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在加工过的花生商品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确定引用商标1是否需要对知名商标进行跨类别保护需要考虑争议商标注册是否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酒鬼酒公司的利益。

  • 酒鬼是汉语中固有的词不是酒鬼酒公司的原创。

  • 酒鬼商标用于加工过的花生商品不亚于白酒商品争议商标的设计风格、字体和整体不同于引用商标。

  • 酒鬼花生商品的实际使用图案和包装均为争议商标与引用商标和酒鬼酒公司的其他商标无关。

  • 同时争议商标已实际使用10多年目前销售遍布全国各地在全国零食行业排名第一白酒公司的实际使用图案和包装均为争议商标与争议商标没有争议商标与引用商标和其他商标没有争议。

  • 同时争议商标已实际使用100多年目前销售遍布全国在全国各地炒货零食行业排名第一、零食行业排名第一没有争议商标与百世兴公司的持续使用没有基于上述理由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尚未导致误导公众、致使酒鬼酒公司的利益可能受损酒鬼酒公司关于诉争商标系对驰名的引证商标一的摹仿的主张不成立对于酒鬼酒公司提出的其他主酒鬼酒公司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主张百世兴提交的大部分证据指向百世兴商标而不是争议商标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多年使用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百世兴公司采用国外注册申请路径延伸至中国保护以避免监控中国商标公告酒鬼酒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引用商标1在酒(含酒精饮料)商品上构成知名商标加工花生与酒密切相关争议商标用于加工花生等商品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酒鬼酒公司有特定的关系从而削弱引用北京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当双方都能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时酒鬼酒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被引用商标一批准使用的白酒等商品因被引用商标的注册或使用而受到实际利益的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基于商标注册的行政信任被引用商标一批准使用的白酒等商品应当受到保护因此酒鬼酒公司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酒鬼酒公司的上诉请求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误导公众损害知名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利益’是指相关公众认为驰名商标注册、用户与驰名商标注册人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联系从而削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低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当使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员马俊丽介绍驰名商标权人认为其利益受损时可以根据本条款进行跨类保护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跨类跨度标准这也便于商标审查主体在实际应用中有效发挥其价值实现个案正义符合驰名商标认定遵循的个案认定原则。

  •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酒鬼商标共存使用多年各自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秩序。

  • 如果酒鬼酒公司不能证明其利益受损对方恶意受损其驰名商标的主张“实践中对于商标和品牌知名度不相当的两方主体在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就两件标识本身相同或近似、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知名度较高的一方援引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往往有较大的获胜几率。

  • 但类似该案情形双方主体及所涉商标都具有较高知名度一方通过援引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维权时就要慎重。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