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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出贴牌加工中商标使用的迷局?——十象知产商标买卖网

  • 作者: 买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14:33
  • 摘要

    <fontface:宋体>目前,中国制造已遍布世界各地。据统计,仅在美国购物中心,纺织品、玩具和消费

  • 目前,中国制造已遍布世界各地。据统计,仅在美国购物中心,纺织品、玩具和消费电子产品就是具有外国商标的中国制造。其中,就家电行业而言,中国75%的家电制造商正在从事或从事Op加工。——十象知产商标买卖网www.10xiang.netOp加工,又称Op加工,是指国外买商标所有人委托国内制造商生产使用该商标的产品,但该产品不在中国销售,而是全部销往国外。如果该产品上的商标与其他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是否构成侵犯买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种观点认为,它不构成侵权,主要原因是区分商品来源是商标的基本功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是侵犯买商标专用权的前提。Op加工是基于有权使用商标人的明确委托,委托Op加工的商品不在中国销售,不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不应视为侵权。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也提出了政策考虑,认为在我国沿海经济的发展中,Op行业的作用仍不容忽视,在我国企业整体知识产权水平不高的现实中,机械地将Op加工作为侵权行为,无疑会迫使这类Op工厂陷入绝望的境地。另一种观点持相反的观点,主要原因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只要未经商标买卖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买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即侵犯买商标专用权,不造成混淆或者误认为构成要素。此外,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和Op商品是客观存在的。虽然Op商品没有在中国销售,但相关公众仍可能误解商品或商品的来源。但是,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对此进行了修订,并引入了混淆要素。规定:未经商标买卖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买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买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需要进一步探讨。司法实践中对此并未形成统一的裁判尺度和标准,如在贴牌加工大省浙江省,近年出现过结论各异的判决。高人民法院对此已经表示关注,但目前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尚无统一定论。此外,在商标授权确认案件中,当涉及撤销三年不使用诉讼时,也将涉及Op加工中的商标使用。在实践中,也存在差异。争议主要在于Op加工中的商标使用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例如,在SCALEXTRIC在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Op加工商品没有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相关消费者没有接触商品的可能性,因此使用行为在中国不能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从而取消相关商标的注册。二审法院持相反意见,虽然Op加工商品没有实际进入中国市场,但如果不确定Op加工作为商标使用,相关商标专用权因未使用而被撤销,可能不公平,违反扩大对外贸易政策,应维持相关商标买卖注册。不难看出,法律规制和政策衡量将是解决标签加工中商标使用问题的两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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