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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争议商标岽古鲜商标被撤——十象知产商标买卖网

  • 作者: 买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10:39
  • 摘要

    原《商标法》(200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是商标授权确认程序中经常使用的条款之一,至今仍然如此。www

  • 原《商标法》(200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是商标授权确认程序中经常使用的条款之一,至今仍然如此。www.10xiang.net

    近似争议商标岽古鲜商标被撤——十象知产商标买卖网图
  • 2013年第二次修订后,新商标法第三十条(即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而如何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正是这一条款被频繁使用的原因所在。事实上,如今在商业领域的几乎每一寸土地,这种专盯搭便车的‘缠斗’都在上演着。

  • 近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酱油领域商标纠纷行政纠纷的判决是新案。

  • 东古和东古新鲜这两个名字,如果只看字面,大多数人可能看不到任何联系。然而,如果酱油瓶上贴着商标,特别是在稍微调整了东字的形状后,效果就会大不相同。

  • 2014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评审委员会)之前的争议裁定,决定撤销争议商标东古鲜,使酱油领域的商标争议得以公众知晓。

  • 据了解,东古品牌是广东鹤山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古公司)的买商标。这家中国企业成立于清朝道光30年(公元1850年),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www.10xiang.net

  • 2003年1月,企业旗下的东古2004年3月,东古及图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商标2008年底,买商标产品销售总额超过2.2亿元,酱油销量占全国市场的很大比例2014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商标为。

  • 据东古公司委托律师邱志文介绍,在本案中,佛山市三水六月鲜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六月鲜调味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申请注册,并于2012年1月获准注册,指定用于第30类醋、酱油等商品。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公司在地理位置上的直线距离仅超过20公里。

  • 2012年12月,东古公司对东古鲜商标提出争议申请,认为争议商标及其在先注册的东古及图商标,东古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类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行为具有明显的抄袭恶意,要求撤销争议商标的注册。

  • 2014年2月,商评委裁定撤销争议商标。对此,三水六月鲜公司拒绝接受,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在行政诉讼中,三水六月鲜公司表示,其注册的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存在显着差异,而且争议商标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认知,不应被予以撤销。

  • 北京一中院在2014年7月3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并于8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www.10xiang.net

  • 据邱志文介绍,在审判中,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了新商标法的规定,即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 邱志文向《法制日报》记者展示了东古和东古鲜两个品牌的产品。两个酱油瓶在外观上确实有很多混淆。例如,与买商标相比,东字上部的山字在实际使用中明显减少,而下部的东字在字体上与东古的东非常相似。此外,在字体排列和发音方面也有故意模仿的嫌疑。

  • 对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写道:商标近似是指两个商标文本的形状、发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其各要素组成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其立体形状和颜色组合相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影响。

  • 根据判决,在本案中,争议商标的商标标识为东古新鲜,引用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东古。争议商标在汉字组成、发音、整体外观等方面与两个引用商标相似,形成相似的标志。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酱油、醋精华等商品与引用商标批准使用的酱油、醋等商品相同或相似。争议商标与引用商标共同使用,容易混淆和误解上述商品。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商业法官撤销争议商标的裁定。

  • 据悉,三水六月鲜公司已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www.10xia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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