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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五芳斋?金字招牌?浙江嘉兴享有文字商标——十象知产商标买卖网

  • 作者: 买商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12 19:01:56
  • 摘要

    五芳斋是谁的金招牌?近日,上海市法院对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芳斋)起诉上海五芳斋餐饮

  • 五芳斋是谁的金招牌?近日,上海市法院对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芳斋)起诉上海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上海利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卡公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二审判决。浙江五芳斋在粽子产品上享有五芳斋文字商标,餐饮公司和利卡公司应停止侵犯该商标权。五芳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一系列纠纷终于得出结论。十象知识产权商标交易转让网www.10xia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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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案子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时,上海街头突然出现了许多五芳斋粽子百年老店。许多企业在网上销售上海五芳斋粽子礼品卡。许多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这是嘉兴五芳斋的上海分号。当时,上海一家食品集团下属的五芳斋小吃店和五芳斋餐饮分公司在粽子产品和包装宣传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中表现突出,简化了五芳斋和上海五芳斋的使用。

  • 2010年6月,浙江五芳斋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一审判决浙江五芳斋胜诉。次年9月,此案上诉上海市高等法院。二审期间,双方达成调解。

  • 然而,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0年12月23日,一家食品公司成立了一家餐饮公司,在粽子、咸鸭蛋等产品的包装上重复。2011年6月,浙江五芳斋将餐饮公司和利卡公司起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餐饮公司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五芳斋文字,并裁定餐饮公司和利卡公司停止侵犯五芳斋商标权。餐饮公司和利卡公司拒绝接受,并向上海高等法院上诉。

  • 经审理,上海市高等法院认为,浙江五芳斋在粽子产品上享有五芳斋文字商标,知名度较高。餐饮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五芳斋买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不得继续使用五芳斋品牌。作为卖方,利卡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了对五芳斋买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十象知识产权商标交易转让网www.10xia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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