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2019年商标法第十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

2019年商标法第十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10:49:45
  • 摘要

    在中国,驰名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保护范围比美国更广泛。中国法律将“驰名商标”认定为相关公众广泛知晓的商标,无论其是否在中国注册。然而,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对于外国公司来说可能具有挑战性,特别是那些之前在中国没有业务的公司。要在中国建立驰名商标,公司必须提供其在中国消费者中使用和认可的证据,这可能是一个漫长且昂贵的过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在中国,驰名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保护范围比美国更广泛。中国法律将“驰名商标”认定为相关公众广泛知晓的商标,无论其是否在中国注册。然而,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对于外国公司来说可能具有挑战性,特别是那些之前在中国没有业务的公司。要在中国建立驰名商标,公司必须提供其在中国消费者中使用和认可的证据,这可能是一个漫长且昂贵的过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19年商标法第十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图
  • 近年来,龙源工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以“产品品牌化、品牌名优化”为重点,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注册商标1368件,中国驰名商标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目前,全省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分别是2007年底的倍、倍、倍和倍。

  • 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当然,由于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商标管理的需求以及特有的商标行政管理传统,我国商标行政管理仍是商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注册商标的日常行政管理还是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查处,都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商标法一直保留“商标使用的管理”专章,行政查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 根据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2001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本院认为:2019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关于诉争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按需认定的原则。同时结合在案证据,在综合考虑2001年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后,对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给予与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相对应的保护。一般而言,认定诉争商标属于2001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商标,应同时满足如下要件:1.他人的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达到驰名程度;2.诉争商标是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翻译;3.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4.诉争商标与他人驰名商标并存容易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