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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10:12:07
  • 摘要

    从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坚持从严监管导向,严格执法,建立了“线上侵权假冒智能检测线索办理”台账,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22年办理商标、专利侵权案件14件,裁决专利纠纷3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 从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坚持从严监管导向,严格执法,建立了“线上侵权假冒智能检测线索办理”台账,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22年办理商标、专利侵权案件14件,裁决专利纠纷3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从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图
  • 报案并寻求执法部门支持:将侵权情况报案给相关的执法部门,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他们会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来打击假冒商标行为。

  • 笔者曾经接过一起来至福建当事人的咨询。当前假冒名牌鞋帽的高仿品充斥着市场,不少消费者喜欢名牌,亦有不少人热衷于用高仿品来充数。有需求就有市场,当事人谢某是制造冒牌名鞋的生产者。谢某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与授权的情况下,以每双加工费元的价格加工假冒“ADIDAS”(阿迪达斯)、“NIKE”(耐克)注册商标运动鞋,并将之出售给予何某与杜某。随后,何某与杜某便在自己开设的网店,以20元及26元的价格,分别出售阿迪达斯与耐克运动鞋。后来,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到了他人的举报,查处了谢某的制假工厂,查获了约4千双的“ADIDAS”商标鞋与“NIKE”商标鞋,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万元。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其量刑标准如下:

  • 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打击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生产销售假冒知十象牌商品、恶意囤积商标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知识产权类案件。

  •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需要得到有效保护。商标侵权种类包括盗用商标、模仿商标、假冒商标和注册抢注等。为了维护商标权益,企业应及时注册商标,加强市场监测,建立品牌形象,加强合同管理,并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寻求法律保护。只有通过综合手段保护商标权益,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长期发展。

  • 随后,森警大队、东兴派出所和刑事科学技术室抽调警力,在富顺县公安局和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将嫌疑人抓获,现场扣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吨,涉嫌侵权商标包材2万余个,涉嫌侵权商标11个。

  • 此次执法检查以开发区和砀城镇辖区范围内商场、超市、药店及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聚焦日用品、食品、酒类、文具、药品、母婴用品及地方特产等商品,严查是否存在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是否存在假冒专利、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家及周围顾客发放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讲解了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注方法,以及辨别假冒专利产品和商标、地标违法行为常识。要求商家进一步规范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的销售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假冒专利、专利标识不规范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商品流入市场。(臧合欢)

  • 换言之,从本罪来看,所谓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实质法益是个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并不隐含于其中。因此就有论者提出,当前我国对于该罪之保护法益上存在定位上的偏差,应当将该罪挪到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之中才更为合理。

  • (一)由于我市制造、加工企业多处于经营低迷期,社会整体商标意识不强。企业只重有形资产的管理,轻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运作,商标权无端丧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商标保护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商标权,个别企业甚至挖空心思“傍名牌”,从事商标假冒侵权活动,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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