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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因贪图高额运输费而触犯法律红线,沦为共犯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9:09:17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运输快递之前,对来历不明、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运输要求规避执法部门检查的货物要提高警惕,这些货物很有可能是违禁品。切忌因贪图高额运输费而触犯法律红线,沦为共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运输快递之前,对来历不明、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运输要求规避执法部门检查的货物要提高警惕,这些货物很有可能是违禁品。切忌因贪图高额运输费而触犯法律红线,沦为共犯。

    切忌因贪图高额运输费而触犯法律红线,沦为共犯图
  • 记者从江西省芦溪县公安局获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芦溪警方持续向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斩断多条生产、制作、销售、运输假冒服饰商品的黑灰产业链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运输快递之前,对来历不明、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运输要求规避执法部门检查的货物要提高警惕,这些货物很有可能是违禁品。切忌因贪图高额运输费而触犯法律红线,沦为共犯。 (东南早报记者吴水保通讯员尤燕玲吴雅莉)

  • 近年来,威海海关持续加大对重点渠道、重点商品、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2年我关共查发各类侵权情事218起,查获邮寄渠道侵犯“Dyson”商标权案等典型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打掉了购买、仓储、运输、销售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有效遏制进出境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 利用动态检测技术,对途经货运车辆是否超限运输、泼洒、遮挡号牌、正常使用卫星终端等状况进行监管,将违法行为形成电子证据,告知当事人接受调查,进行事后追责的一种“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这是一种将执法重心由“前方查扣”向“后方追踪”转变的全新执法方式,也是一种对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监管的执法模式。

  • 2023年4月10日,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都区某烟酒食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百年汾杏”白酒8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徐隆林通讯员曾黎)近日,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打掉制假工厂4个、销售及批发网店5家,斩断多条生产、制作、销售、运输假冒服饰商品的黑灰产业链条。

  • 近年来,威海海关持续加大对重点渠道、重点商品、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2年威海海关共查发各类侵权情事218起,查获邮寄渠道侵犯“Dyson”商标权案等典型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打掉了购买、仓储、运输、销售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有效遏制进出境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 近期大队组织工作专班梳理辖区运输企业,通过货运监管平台监测数据梳理企业所属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卫星脱管等重点违法,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货运风险隐患源头治理。

  • 【评析】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商标侵权行为在快递、物流等运输环节多发、易发。该案中,涉案物流公司故意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运输便利条件,属于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且当事人曾因相同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应予以从重处罚。

  •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一系列行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为人伪造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实施者均有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共同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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