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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权利商标原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汽水、可乐、保健饮料”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9:05:02
  • 摘要

    涉案权利商标原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汽水、可乐、保健饮料”,后调整为“饮料、保健饮料”。根据区分表,第32类商品尤其包括“非用作牛奶替代品的米制饮料和豆制饮料”,尤其不包括“以奶为主的奶饮料”“牛奶替代品”。如上所述,被诉侵权商品既非第29类中“以奶为主的奶饮料”,也没有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其属于第29类中的其他商品或其他大类中的商品,因此,在没有其他具体类别可供归类的情况下,该商品应属于第32类饮料或保健饮料,与涉案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商品。

  • 涉案权利商标原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汽水、可乐、保健饮料”,后调整为“饮料、保健饮料”。根据区分表,第32类商品尤其包括“非用作牛奶替代品的米制饮料和豆制饮料”,尤其不包括“以奶为主的奶饮料”“牛奶替代品”。如上所述,被诉侵权商品既非第29类中“以奶为主的奶饮料”,也没有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其属于第29类中的其他商品或其他大类中的商品,因此,在没有其他具体类别可供归类的情况下,该商品应属于第32类饮料或保健饮料,与涉案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商品。

    涉案权利商标原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汽水、可乐、保健饮料”图
  • 一、判断被诉商标是否实际使用于其核定的商品类别,与判断侵权商品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类别是否类似的标准并不相同,对前者主要应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分类逻辑进行认定。本案被诉商品为复合蛋白饮料,从乳蛋白含量标准看,不属于被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29类“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的),而属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2类饮料或保健饮料。

  • 例如,张三经营一家灯具厂,在商标分类第11类中灯具相关的商品上注册了“张记”商标。张三在经营灯具的过程中发现,插座产品存在一定的市场缺口,打算扩展插座类产品线。此时,张三应当提前在商标分类第9类插座相关的商品上进行商标布局与申请,而不是直接在插座相关商品上直接使用未注册的“张记”商标。否则,如果他人在插座相关商品上在先注册了相同的“张记”商标或近似的“张纪”等商标,恐怕难免会发生一场商标侵权纠纷。此外,由于电线、开关等周边商品均与灯具、插座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高度相关,张三也应当提前在电线、开关等商品上进行商标布局与申请,防止被他人抢注或先注。

  • 【基本案情】上海童硕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在第3类“口香水”商品上申请的第52581360号“大罗意威力”商标获得初审公告,知名奢华皮具公司——落维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告期限内对该商标提起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适用《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规定,作出不予核准该商标注册的决定。国知局裁定被异议商标“大罗意威力”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口香水”。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3867914号“罗意威”商标核定使用

  • 【案情介绍】异议人立邦油漆(香港)有限公司(后“立邦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承继异议人)对第32类第52204874号商标提起异议申请,经过审查,国知局最终做出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国知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生产销售渠道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近似,在市场上并存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已构成《

  •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华为在19类商品上存在防御性注册商标,以该部分注册商标起诉足以达成制止侵权,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故无需认定涉案第9类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内蒙古景方特色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注册在32类的58770878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维权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 在这个侵权案件中,FCA一共有109个商标维权。这些商标涉及的类别不多,大部分商标所属的类目是汽车零部件和配件的12类目,而少数商标则归属于28类目的玩具车。

  • 经审查,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华莱仕福”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3667026号、第10912752号“华莱士”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第43类咖啡馆等,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部分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异议人唐山米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11日注销,其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且尚无证据显示被异议人在注销前办理了被异议商标申请人变更手续,被异议人未答辩提供反证的情况下,商标局予以采信。被异议商标在丧失了申请主体的情况下,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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