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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市场监管局严查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行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8:50:42
  • 摘要

    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全市城乡各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店,严查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检查以化肥、种子为重点,从商标标识、虚假广告宣传、农资价格等方面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着重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劣农资,打击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向市场主体宣传讲解《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从源头上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 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全市城乡各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店,严查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检查以化肥、种子为重点,从商标标识、虚假广告宣传、农资价格等方面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着重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劣农资,打击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向市场主体宣传讲解《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从源头上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安达市市场监管局严查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行为图
  • 连日来,陕西省关中地区气温持续升高。为确保高温天气下铁路运输安全稳定,宝鸡工务段班组员工加密检查频次,重点对曲线、道岔等薄弱处所进行“地毯式”检修,确保暑运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李世丰 张海涛)

  • 2022年7月,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在对陈仓区某宝岛眼镜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门头为“全国连锁宝岛眼镜某分店”,其服务台背景墙正中标有“宝岛眼镜”字样,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宝岛”字样和图形标识的相关证明文件及销售记录等材料。对上述事实当事人均予以认可,也承认自己并非“全国连锁宝岛眼镜某分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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