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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绒玩具外观专利侵权的索赔流程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8:50:18
  • 摘要

    毛绒玩具外观专利侵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企业可能会侵犯其他企业的毛绒玩具外观设计,而这种侵犯行为可能会给专利持有人带来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 毛绒玩具外观专利侵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企业可能会侵犯其他企业的毛绒玩具外观设计,而这种侵犯行为可能会给专利持有人带来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毛绒玩具外观专利侵权的索赔流程图
  • 本案过后,中国专利法在2008年发生了修订,关于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采用了“绝对新颖性”标准并“增加”了关于“创造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标准。对此,专利审查指南也进行了相应修改。其中,关于“创造性”,专利审查指南(2010)明确规定了外观设计转用的情形属于“不具有明显区别”,即将产品的外观设计应用于其他种类的产品,其中包括由其他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转用得到的玩具、装饰品、食品类产品的外观设计。

  • 依据侵权情况评估索赔金额:如果发现毛绒玩具外观专利被侵犯,专利持有人应首先评估受到的损失,并根据这些损失确定索赔的金额。

  • 根据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即便实物与玩具(或模型)在产品类别上不同,但由于属于外观设计的转用,不具有明显区别,仍应当被宣告无效。

  • 鉴于专利审查指南(2006)中,以列举法说明了汽车与玩具汽车种类不同、外观设计不可比,该规定对我方明显不利,对此,律所律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涉案证据中公开的模型的性质进行了阐述:1、专利权人为汽车生产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宣传真车,从杂志的报道内容看,也是在介绍真车。2、该杂志公开的模型不是作为“玩具模型商品”存在的,实际上只是相当于真车的“替代物”,不应当机械地将其等同于“玩具汽车”。3、在汽车制造领域,以模型表达真车外观设计为惯常做法。因此,对一般消费者角度而言,应当将其认定为公开了真车的外观设计。

  • 专利审查指南(2006)中采用列举法关于汽车与玩具汽车种类不同、外观设计不可比的规定,更多的是一种指引性的规定,不能机械地理解和适用,其中的玩具汽车是特指那些主要供玩耍和游戏用的模型产品,并非是所有模型产品。

  •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智能积木类玩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B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涉案专利为一般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是记载在专利图片上的整体外观设计,不涉及对组件的保护。被告的Make-U系列产品是智能编程积木拼装玩具,由多个不同形状的零件组成,可以组装成多种整体设计不同的积木造型,被诉侵权产品系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现原告主张被诉侵权组件模型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近似,但其销售的被诉产品本身是一堆积木零件,且被诉侵权组件模型仅是过程性模型并非最终造型,最终造型不确定也不唯一。

  • 毛绒玩具是一个大型、全球化的市场。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产品的外观设计成为产品竞争的关键。因此,保护毛绒玩具的外观设计专利对品牌和市场份额的保护至关重要。

  • 曾经火爆全球的《机器人总动员》你还记得吗?机器人WALL-E(瓦力)的遥控玩具已被国人注册了外观专利。竞品日益激烈,售卖有风险请谨慎,尤其跟卖的卖家要多小心!

  • 近年来,随着玩具市场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玩具外观专利侵权事件屡见不鲜。许多玩具品牌因为外观专利被侵权而受到了经济损失和品牌形象受损。因此,玩具行业需要加强打假力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玩具外观专利是保护玩具设计创新的重要手段。当玩具外观专利被侵权时,玩具制造商或设计师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索赔。本文将介绍玩具外观专利侵权的索赔流程,并提供相关建议。

  • 专利的三种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大家可以理解的,专利与著作权最有可能存在保护范围重叠的类型便是外观设计了。以文创周边为例,文创周边的相关产品多种多样,例如:包含特定形象的雕像、手办、工艺品挂件、公仔玩具;或者,带有一定设计图案的其他商品,例如:扇子、毛毯、梳子、抱枕,等等。在以上列举的产品上,都可以印制有申请人设计的图案,或者IP形象;这些产品都可以通过申请外观设计来寻求对相关的产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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