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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8:22:37
  • 摘要

    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和现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 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和现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07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图
  • 参考解析: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

  • 《规定》立足于运输安全、车辆效能、节能减排,优化了车辆技术管理监管措施。首先,系统地强化了车辆基本技术条件。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行业标准要求。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这就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转变思维方式与管理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 (三)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普货车辆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二是优化技术等级评定制度,明确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应当直接备注车辆技术等级。三是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减轻其往返车籍地和运输驻在地办理标注手续的负担。

  • 107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县级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构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106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县级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构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7对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县级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执法机构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115对未按规定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县级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机构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参考解析:《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客运班线许可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换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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