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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7:01:51
  • 摘要

    司法保护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曲靖市辖区内的商标侵权诉讼(200万元以下),由麒麟区人民法院受理;外观设计专利诉讼、商标侵权诉讼(200万元以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商标侵权案件违法金额5万元以上涉嫌违反刑法的,由公安机关受理。

  • 司法保护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曲靖市辖区内的商标侵权诉讼(200万元以下),由麒麟区人民法院受理;外观设计专利诉讼、商标侵权诉讼(200万元以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商标侵权案件违法金额5万元以上涉嫌违反刑法的,由公安机关受理。

    “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图
  • 在案证据表明,“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并未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在案证据表明,“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并未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2013'>2013  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商标法》用显著性条款规定地名、行业名称、菜名、常见标语等不能作商标,其立法本意指向公用性质的词汇名称等不宜作为商标。同时“,公”“  私”相对,这一类公用标识不能被一家独占。本案中,争议商标“富源酸菜火锅猪脚”与被列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菜名文字相同,除却仅表示服务内容缺乏显著特征外,还应该关注到争议商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会共同的财富,经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蕴含丰富的历史人文情怀。这一类名词作为商标自带吸引属性,由一家独占有失公允且并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 争议商标为文字商标,由汉字及方块背景构成,汉字虽作了排列组合,但均太过简单,相关公众可以一眼识别为“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富源”是地名,为云南省曲靖市下辖县级市名称;“酸菜”“猪脚”“火锅”为日常生活中常见菜名、食品名、行业名等词汇。争议商标使用在餐馆等服务上,仅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口感、地域、原材料等特点,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违反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争议商标使用在烹饪设备出租等服务上,相关公众易将其理解为服务的描述用语、介绍用语等,亦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违反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商标法》用显著性条款规定地名、行业名称、菜名、常见标语等不能作商标,其立法本意指向公用性质的词汇名称等不宜作为商标。同时“,公”“私”相对,这一类公用标识不能被一家独占。本案中,争议商标“富源酸菜火锅猪脚”与被列为曲靖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富源酸菜猪脚火锅制作技艺”菜名文字相同,除却仅表示服务内容缺乏显著特征外,还应该关注到争议商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会共同的财富,经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蕴含丰富的历史人文情怀。这一类名词作为商标自带吸引属性,由一家独占有失公允且并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 相传很久以前,沧桑巨变,曲靖大旱,赤地千里,麒麟仙子目睹人间惨状,骑着麒麟降落曲靖,手抱宝瓶,遍酒甘霖,浇绿了田畴,救活了百姓。惜别时,为民久安,将麒麟化成一山,永留人间。自那时,便有了麒麟山,尔后又有了以麒麟命名的村庄、道路、桥、公园、门店和产品商标等,曲靖因此也有了“麒麟城”的美称。1992年2月,经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批准以《麒麟仙子》雕像为主体,配以“一水滴三江”体现珠江源特点的圆形图案为市徽。从此,麒麟仙子已作为城市标志载入史册。

  • 在处理“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案件时,曲靖中院要求全市法院严格界定地名“正当使用”的条件,防止“打擦边球”的行为侵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声誉,加强对“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严格“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分配,降低“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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