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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商标法第十条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6:39:19
  • 摘要

    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诉争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与已故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近似,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诉争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与已故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近似,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019年商标法第十条图
  • 裁判要旨:2019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前述商标法条款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诉争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与已故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近似,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如一项“昌吉火烧”地标集体商标申请,其申请材料提到,该产品可根据各自习惯掺入花生、蜜瓜泥、核桃仁、鸡蛋、鲜玫瑰泥、蜜樱等辅料,审查员认为该产品品质不一致,无法确定理化指标,申请被驳回。

  • 加强宣传教育。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杭州亚残运会的举办,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三个运动会”相关商标审查工作,事关赛事的顺利举办,事关我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声誉,事关我国形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商标局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对内,商标局注重引导审查员认识到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在审查工作中对相关标识要严格把关,为赛事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环境;对外,商标局着力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 《商标审查标准》(2016年修订)规定,“对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 随着“双奥”盛会的成功举办,体育赛事在我国越来越引发关注,其与城市、地区乃至国家的旅游、文化、消费结合愈发紧密,已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赛事运营主体呈现出活力迸发的良好态势,与此同时,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相关商标审查工作,对赛事相关权利的保护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该法律条款是商标注册审查的绝对事由,其中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系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系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 那么,端午节能否作为商标注册呢?原则上,端午节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结合《商标法》以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规定,容易对我国文化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以及节日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也多次驳回含“端午”的商标注册申请,如“端午人家”、“忆端午”商标。

  • 2019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前述商标法条款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诉争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与已故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近似,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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