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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牌老窖需赔偿泸州老窖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60万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5:55:15
  • 摘要

    近日,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驳回泸牌老窖上诉,维持原判,泸牌老窖需赔偿泸州老窖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孔昆朋在96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兰艾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 近日,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驳回泸牌老窖上诉,维持原判,泸牌老窖需赔偿泸州老窖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孔昆朋在96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兰艾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泸牌老窖需赔偿泸州老窖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60万元图
  • 4月23日,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

  • 人民网成都4月23日电(王波)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意识,服务保障四川省构筑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今日(4月23日),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SZ000568,股价元,市值3373亿元)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据介绍,为了更好的实施品牌兴市战略,我市先后起草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新乡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新乡市商标品牌“十二五”实施规划》《新乡市商标品牌“十三五”发展规划》《新乡市商标品牌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增强企业注册商标观念意识,推进各行业产品商标注册,并分别建立“新乡市商标数据库”和“国家驰名商标企业培育库”,分阶段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我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7件,排名全省第一;拥有地理标志产品4件;拥有驰名商标37件,位居全省第二。

  • 2023年4月10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新乡市新星水泥厂进行检查,在仓库内现场发现存放有“天瑞”牌商标水泥包装袋4600条,经商标权利人天瑞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上述包装袋属于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经查,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伪造“天瑞”牌水泥包装袋7000条,违法经营额万元。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5月26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水泥包装袋4600条;罚款18万元。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7月27-28日,由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商标品牌建设专题培训活动在新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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