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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旗下三家企业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5:50:42
  • 摘要

    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商标业务缴费指南、申请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加快审查、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等多个申请指南。

  • 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商标业务缴费指南、申请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加快审查、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等多个申请指南。

    中国红牛旗下三家企业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图
  • 2022年10月31号,吉林最高人民法院就泰国天丝公司针对中国红牛旗下三家企业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 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5类,0506):浸药液的婴儿用卫生纸;浸预防婴儿尿布引起皮疹药液的卫生清洁布;浸予以皮疹药液的婴儿用纸制清洁布;浸药液的婴儿用薄纸;浸有预防婴儿皮疹药液的卫生清洁布。

  • 在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恒大公司)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复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3],复审商标为第6931822号“恒大”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婴儿食品;净化剂;牙齿粘胶剂”。江西恒大公司认为其许可上海三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三能公司)使用复审商标,上海三能公司为销售“恒大婴幼儿奶粉”定制大量奶粉包装,针对复审商标的使用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并有实际销售行为,“婴儿奶粉”与“婴儿食品”类似,故复审商标在“婴儿食品”上的注册应予以维持。

  • 2022年10月31日,法院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要求这三家中国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红牛创始公司)3000万元。

  • 可见,虽然“婴儿奶粉”与“婴儿食品”同属于0502群组,构成类似商品。但是鉴于实际使用商品“婴儿奶粉”并非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婴儿食品”,在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的非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并非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能据此维持商标的注册。

  • 4月20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在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中,在非核定商品上的使用不能延及类似的核定商品。故对江西恒大公司所持“婴儿奶粉”与“婴儿食品”构成类似商品,复审商标在“婴儿奶粉”上的使用能够延及“婴儿食品”的主张亦不予采信,最终复审商标在“婴儿食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 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诉中国红牛旗下三家公司侵犯红牛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 原审庭审中,乖巧母婴公司主张“失禁用尿布”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构成类似商品,认可“卫生巾、消毒纸巾、婴儿尿布、卫生护垫、失禁用吸收裤、婴儿尿裤、卫生内裤”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

  • 如“”品牌所属的植本星球(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在统计期内共申请注册了112枚商标,其中30枚商标标样均为其核心品牌“”,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31枚商标标样为其核心品牌对应的英文商标“”及图形商标“”,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同时,该公司亦申请了28枚“”商标,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该商标与其核心品牌“奥麦星球”近似程度较高,植本星球(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将其注册在核心类别上可以进行有效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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