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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法院调解一起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案件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5:38:40
  • 摘要

    现阶段侵权案件仍是不少,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侵权商家手段也进步了,一般人有时不仔细看还真瞧不出来。就比如说商标权,假冒一个知十象牌销售量立刻就上去了,这就是品牌的效应。

  • 现阶段侵权案件仍是不少,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侵权商家手段也进步了,一般人有时不仔细看还真瞧不出来。就比如说商标权,假冒一个知十象牌销售量立刻就上去了,这就是品牌的效应。

    娄星区法院调解一起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案件图
  • 2021年7月,2022年3月1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起诉1817人;审判机关审结侵权假冒类案件731件,并通过售卖给他人。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郑某、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联合慈溪市公安局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慈溪、情节特别严重,销售劣质燃气具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动脉瘤、

  •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建立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之一。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标被侵权的事实,否则将无法取得胜诉。

  • 红网时刻娄底4月26日讯(通讯员王楠罗都)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娄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有力促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案件纠纷化解,减少群众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由于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及侵权所获得利益往往难以确定,因此法定赔偿成为法官认定侵权赔偿额最常见的方式。而在法定赔偿中,商标知名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条,“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当所主张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法官在判赔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被侵权商标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声誉,施以更高的惩罚力度。

  • 如,经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核准的注册商标,文字和图案原本上下组合,但注册人实际使用时,将其改为左右组合,甚至将文字和图案分拆开使用;或者文字和图案原本是左右组合,但是实际使用时,将其改为上下组合。这种使用方式,在撤三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中,很可能不能被视为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则有可能被视为不规范使用。

  • 若经审查,商标确实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指导。按照《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案件业务指导力度。认真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 近年的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注册人未主动提供使用证据,被控侵权人多倾向于以注册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法院也通常会询问注册人使用商标的情形。如果注册人不能提供相应使用证据,即使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无法要求侵权人赔偿。因此注册人应注意保留并按法院要求提供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

  • 个案当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根据《最高院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判断是否存在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主要判断原则有(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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