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41类教育娱乐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1类教育娱乐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5:11:01
  • 摘要

    烛龙公司在第9类、第41类商品或服务上享有“古剑奇谭”相关的14枚注册商标专用权(详见附表),其中在第9类上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均包含“计算机软件”,在第41类上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均包含“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前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 烛龙公司在第9类、第41类商品或服务上享有“古剑奇谭”相关的14枚注册商标专用权(详见附表),其中在第9类上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均包含“计算机软件”,在第41类上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均包含“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前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41类教育娱乐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图
  •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41类教育娱乐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

  • 烛龙公司系“古剑奇谭”系列商标的商标注册者,享有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的商标权。烛龙公司发现玖壹玩公司分别在百度平台、360平台、微软平台将其持有的商标设置作为搜索引擎关键词进行推广,烛龙公司认为玖壹玩公司的行为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的误认,侵害了其商标权,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 以上就是关于41类教育娱乐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内容,如您需要购买41类商标,或者注册教育娱乐类商标,欢迎咨询尚标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业顾问。

  • 事实与理由:烛龙公司为知名游戏公司,运营的核心产品为“古剑奇谭”系列游戏,并在第9类、第41类商品或服务上享有14枚与“古剑奇谭”相关的注册商标(见附表,以下简称涉案商标)。上述商标经烛龙公司的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在国内市场已经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玖壹玩公司未经许可,在微软公司经营的网站中对烛龙公司商标进行商标性使用,构成对烛龙公司商标权的侵害。微软公司作为关键词推广服务的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帮助玖壹玩公司实施了被诉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应当与玖壹玩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在41类指定商品上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代理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申请。

  • 富光布绣钢保温杯,中国驰名商标,保温杯行业领头羊,旗下生产的保温杯不仅外形美观,而且能够保温保凉,一物多用。

  • 假冒伪劣商品:市面上存在不少假冒慕馨品牌的保温杯,这些保温杯通常没有正规商标。如果您购买了这种假冒商品,那么无法保证其质量和性能。商标位置不明显:有时候商标可能位于保温杯的底部等位置,不够明显,需要仔细寻找。出厂前未安装商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工厂生产环境或管理等因素原因,有可能导致保温杯出厂前未安装商标。

  • 本案涉及的“STARBUCKS”、“THERMOS”商标,均为知十象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前提下,仍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本案中,在明知被告人李某某从事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保温杯的情况下,被告人郞某某提供收款码供其收取货款并帮助记账,被告人傅某某与其共同租用仓库加工并保管假冒商品,上述行为均应认定构成被告人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共犯。经营者应牢记法律的高压线不可触碰,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下面是由尚标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整理的41类教育娱乐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原告武汉市武昌区某商务咨询服务部成立于2018年9月,旗下“某PHOTO”品牌目前全国加盟影楼超过700家,并于2020年3月14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某PHOTO”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为第41类。孟某某、符某某为出门旅拍公司股东,出门旅拍公司注销前,明知涉案商标在全国出门旅拍行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故意在美团网上销售带有涉案商标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该行为已构成侵犯原告商标权,对原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现被告公司已注销,孟某某、符某某作为出门旅拍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