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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彬红牛与天丝红牛商标50年协议之争有新进展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4:55:08
  • 摘要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华彬红牛与天丝红牛商标50年协议之争有新进展图
  •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多次查处侵权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执法行动后,在3个经营商户监管群发布立即下架、停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通知,涉及批发及终端商户830余家,相关商户正在陆续下架侵权商品并退货;19日,湖北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系列产品侵犯了天丝集团“红牛”商标专用权,要求立即下架侵权产品,停止侵权行为……今年以来,天丝集团加大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门组织人员,先后奔赴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安徽等地,配合多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行动,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 总之,就是一个因商标而引发的故事而已。商标有价值,故事就有了看头。目前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4月23日,财经E法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下称“华彬红牛三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 同时,泰国天丝还先后起诉华彬集团经销商沈阳海荣鑫、南昌龙泉及旺中旺百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商标侵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

  •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红牛饮料,比如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等等,这些产品商标一样,只是包装略有差别。

  • 据泰国天丝方面透露,截至目前,华彬集团控制的及旗下侵权企业因商标侵权已被全国多地法院判决赔偿约亿元。全国也已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对假冒或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查处行动。

  • 华彬红牛与天丝红牛的商标50年协议之争又有新进展。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天丝红牛方面称收到的吉林高院最新判决要求华彬方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对此,华彬红牛方面则回应称将依法上诉,且相关一审判决并非生效判决。

  • 近年来,天丝公司奔赴全国各地打假维权,多家法院判决相关涉案企业停止侵权,累计赔偿天丝公司超3亿元经济损失,依法保护了品牌方天丝公司“红牛”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其中,华彬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未经天丝公司合法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下称华彬红牛)的系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较为典型。

  • 当今社会,品牌(商标)已经成了消费者选择的最主要依据。因为好的品牌的背后,往往代表着更高的质量标准,更好的美誉度。品牌(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能为企业创造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这也是为什么不断有人铤而走险傍名牌、搭便车,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红牛作为全球知名的能量饮料品牌,近年来,就不断面临侵权假冒产品的挑战。这些侵权假冒产品,严重侵犯了红牛品牌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或天丝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华彬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未经天丝公司合法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下称华彬红牛)的系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最为典型。

  • 关于前述华彬系的三家工厂及相关销售公司,判决指出:二被告销售“华彬红牛”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华彬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未经天丝公司合法许可,购买正品红牛,请认准罐体上天丝集团(TCP)的授权标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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