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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图形商标不难注册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4:14:45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图形商标不难注册图
  • 商标注册形式在很多人印象中是必须要有个图形,有个LOGO,LOGO一般指的是徽标,作为企业的形象,LOGO可以注册商标,但是商标不一定是公司LOGO。一家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定位不同,有很多件商标,但是作为企业形象的LOGO只有一到两件。纯文字的商标比如:王老吉加多宝雪碧可口可乐,纯文字也可以注册商标,并不一定需要图形,这个是有些申请人出现的一个误区,为了等待图形设计,耽误的文字的商标的注册,可能会错过文字商标注册的机会。

  • 图形商标不难注册,图形商标注册要求之一是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图形商标注册要求之二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作为商标注册。

  • 组合商标 因为组合商标是分开每个元素进行审核的。商标注册可以图形、文字、英文或者其任意组合,但是商标局审核时是分开审核的,有一部分不过,整个商标都不过。

  •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②、注册商标共分为三种: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和图形商标,人们常见logo也就是图形商标,有一种即可注册成为商标,分开注册后期可以随意组合使用(不建议组合注册,具体的原因下期再说,也可私信了解原因)

  • (2)用简单明了的几何图形或色块组织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应具有识别性,使人一看便知为商品标记。图形商标不受语言限制,在任何语种的国家和地区内,人们只要懂得图形就会明白商标的含义。

  • 在日本,商标的构成通常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或三维图形组成的。通常,文字和字母只能被注册为单一的商标,而图形和数字则可以作为组合商标注册。

  • A:商标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之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统一注册商标制度,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图形商标由于没有具体的称谓,因而不利于称呼与传播,特别是较抽象的图形商标,不便于广告'>广告宣传,影响商品的销售。且图形商标的查询难度较大,与文字商标相比,注册商标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而文字商标虽然没有图形商标直观,有感染力,但是文字商标易于呼叫名称,便于宣传。而且由于文字是构成商标中的显著部分,其文字、字义、字音、字形、书写让商标更有辨识度,也更易于保护。

  • 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通过审查的情况,这其中就包括与现有商标相似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所使用的商标是从一种已被广泛使用的图形或颜色中汲取灵感而设计出来,且该图形或颜色与申请人所申请注册的其他商标(如服务商标)具有显著性,则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与现有商标相似。此外,若申请人所使用的图形或颜色并非源自于某一特定商品或服务,也可能会被判定为与现有商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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