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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刑法第七十一条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4:09:28
  • 摘要

    △(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 △(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刑法第七十一条图
  • 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刑法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第一种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这一犯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的行为。“伪造”,是指按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标识进行仿制的行为,商标标识本身就是假的。“擅自制造”,主要是指商标印刷单位在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印制合同规定的印数之外,又私自加印商标标识的行为。商标标识本身是真的。“商标标识”,是指在商品本身或者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的附有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图案的物质实体,如商标纸、商标的包装、装潢、服装'>服装上的商标织带等。

  • 此外,回收包装属于“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行为人超越授权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应被认定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因此,本案中的回收包装可以认定为与相应被假冒品牌护肤品注册商标属于相同的商标。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

  • 今天,我们要谈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毫无疑问,做商标标识伪造违法行为,不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更是违背了道德准则,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对合法的企业极其不公。生产假货,生产一些假冒商标的产品会构成刑事责任么?当然会。

  • 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 摘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产品安全,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产品安全,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

  • 本案中,范某某客观上实施了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却仍故意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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