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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3:41:25
  • 摘要

    3、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必须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为准。申请商标必须具备可识别性。可识别性是指商标应当能够将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 3、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必须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为准。申请商标必须具备可识别性。可识别性是指商标应当能够将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图
  •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将自己的商标用在商品或服务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即被准予注册的法律程序。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书件并缴纳规定费用。

  • 什么是商标?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所有人具有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核准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利,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也就是说,商标权利主体对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权,该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违者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为限。

  • 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在实施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成功获得注册之后,注册人具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除此之外,商标权亦可通过使用取得。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 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时,会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类别和商品名称。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企业填报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内使用,不能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如果确需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的,需要另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 商标: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均为注册商标。

  •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而具有显著特征是一件申请商标能够被商标局核准,成为注册商标的重要条件。

  •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申请人对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予以确认,该地域范围无需与所在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

  •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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