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商标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商标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3:37:05
  • 摘要

    2019年9月4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假冒商标以次充好案件,检方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制作销售假酒的杨某某批准逮捕。

  • 2019年9月4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假冒商标以次充好案件,检方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制作销售假酒的杨某某批准逮捕。

    商标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图
  •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由于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及侵权所获得利益往往难以确定,因此法定赔偿成为法官认定侵权赔偿额最常见的方式。而在法定赔偿中,商标知名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条,“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当所主张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法官在判赔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被侵权商标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声誉,施以更高的惩罚力度。

  • 注册商标是有条件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近几年关于商标权的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商标侵权案件比比皆是,所以对于想用商标的,最好都去注册,不然有人盗用商标的时候,也没有办法依法起诉。

  • 今年一季度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4件,其中一般商标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42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3950件(套),罚没金额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2件。有力地打击了商标违法行为,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 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指导。按照《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案件业务指导力度。认真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 情形。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br/(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其文字的字形、出售、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民法典中商标近似侵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罚。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br/(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一是工商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停止侵害、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 商标注册人对市场上或广告中出现的涉嫌侵犯自己注册商标(包括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措施:第一,进行必要的合法的调查和法律咨询,搜集证据。第二,向涉嫌侵权人提出强烈抗议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制止侵权行为。第四,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第六,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要积极配合,提供《商标注册证》及其他证据和线索。第七,对可能出口的侵权产品,要请求海关扣押。第八,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 △(相同商标)商标标识中注明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的同时,又使用了他人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地理名称,可以认定为刑法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根据贵局提供的材料,山西省清徐县溢美源醋业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食用醋的商标上用大号字体在显著位置上清晰地标明“镇江香(陈)醋”说明其已经使用了与江苏省镇江市醋业协会所注册的“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且,山西省清徐县溢美源醋业有限公司还在其商标标识上注明了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某香醋厂的厂名厂址和OS标志,也说明其实施假冒注册"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的行为。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