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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2:51:36
  • 摘要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当事人在作为某品牌服装的黑龙江区域代理商期间,为增加公司收入,曾自行采购了一批非商标权利人生产的服装,且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含有该商标及该商标权利人厂名厂址的吊牌固定于该批服装的拉链之上进行销售,当事人共销售侵权商品货值万元,未销售的侵权商品共计36件。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36件及违法所得万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当事人在作为某品牌服装的黑龙江区域代理商期间,为增加公司收入,曾自行采购了一批非商标权利人生产的服装,且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含有该商标及该商标权利人厂名厂址的吊牌固定于该批服装的拉链之上进行销售,当事人共销售侵权商品货值万元,未销售的侵权商品共计36件。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36件及违法所得万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图
  • 2023年3月,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当事人在作为某品牌服装的黑龙江区域代理商期间,为增加公司收入,于2022年12月中旬自行采购了一批非商标权利人生产的服装,且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含有该商标及该商标权利人厂名厂址的吊牌固定于该批服装的拉链之上进行销售,当事人共销售侵权商品货值万元,未销售的侵权商品共计36件。2023年5月,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36件及违法所得万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依法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打击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 以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为重点,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依法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打击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到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张某某等人自2020年3月起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 1.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各平台促销活动为主要时间节点,以农资、旅游、医疗、绿色食品、化妆品、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主要监管领域,落实责任,精准发力,加大对未依法进行网上“亮标亮照”、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我省驰著名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专用权、利用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和利用网络交易合同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实现“正进一步,邪退一步”。

  • 交汇点讯1月17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经评选投票,“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分别为江苏法院审理的购置儿童滑梯被诉案,以及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程三昌贪污缺席审判案,孙力军政治团伙违法犯罪案,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陈麻花”商标无效行政案,紫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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