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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求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1:14:16
  • 摘要

    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求。申请换发注册证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通过率高。商标重新申请相当于新申请,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对比。如果他们首先相同或相似,他们将被拒绝。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会丧失。即《商标法》是不断变化的,有些商标无法按照新的《商标法》注册成功,只能通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比如中国,长城,北京,两面针等品牌都属于这里。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比重新注册的风险要低得多。

  • 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求。申请换发注册证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通过率高。商标重新申请相当于新申请,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对比。如果他们首先相同或相似,他们将被拒绝。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会丧失。即《商标法》是不断变化的,有些商标无法按照新的《商标法》注册成功,只能通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比如中国,长城,北京,两面针等品牌都属于这里。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比重新注册的风险要低得多。

    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求图
  • 东莞市粤澳商标版权有限公司由袁惠芳创办,袁惠芳曾任职于商标局北京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异议处,从事商标的异议案件的审查工作,至今为止已从事商标行业10多年,在商标方面特别是商标异议和无效等非诉案件有较丰富经验。

  • 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天在北京举行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李昶回应媒体相关提问时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商标是市场主体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身份标识”,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手段。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审查质量效率,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服务和优质公平的商标审查审理服务。2023年,该局将把服务市场主体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

  • 李韩毅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一名审查员。从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的他,2013年加入北京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成为商标审查员。

  • 为鼓励和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即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简称“撤三”)。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告诉记者,在“撤三”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提供证据证明对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而对该类证据如何审查,成为办案难点。

  • 为鼓励和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即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简称“撤三”)。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告诉记者,在“撤三”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提供证据证明对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而对该类证据如何审查,成为办案难点。

  • 一直以来,无论商标、版权还是专利,全国各地都只能统一送至北京,由国家部委的专门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和登记。由于版权的产生方式是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领取登记证书只是自愿向版权机关留存样本行为的证明,所以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加急”服务。如今,部分省份的版权局也能够提供版权登记、颁发证书的业务,有的也分为普通和加急的模式。而商标和专利依然只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独家审理。虽说部分地市设立了商标和专利的代办处或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了多一种渠道,但实际上这些地方并没有实审的权力,最终还是要将资料递交至北京。相较而言,通过网络在线电子提交“一次都不用跑”,还更加方便。

  • 甲公司于1991年9月申请了注册商标,经三次续展,专用期限至2032年。2014'>2014年5月,与甲公司名称类似的乙学院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行政机关申请撤销甲公司注册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在报纸、杂志等9项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行政机关审查认为,甲公司提交的指定期间商标使用的证据有效,于2015年4月驳回乙学院的申请。乙学院申请复审后未得到支持,于2016年5月30日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审判阶段,三级法院均认为甲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和指定商品上的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情况,为此撤销行政机关的原决定,判决其重新作出决定。于是,甲公司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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