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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四公司使用“西四包子铺”与涉案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1:09:15
  • 摘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四”作为固有词汇指代北京市的一个地区,本身显著性较弱,不能因为涉案商标与被诉侵权标识均含有“西四”字样而认为构成近似进而认定造成混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二友居公司使用“西四包子铺”标识并无借用北京西四公司及其涉案商标“西四社”商誉的主观意图,反而在相关公众中“西四包子”或者“西四包子铺”与商品来源即二友居公司之间建立了一定联系,并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被诉侵权标识“西四包子铺”与涉案商标“西四社”及其相应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北京西四公司受让涉案商标出于真实使用意图,而且在受让前后对涉案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业使用,其受让和使用涉案商标均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事实。

  • 北京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四”作为固有词汇指代北京市的一个地区,本身显著性较弱,不能因为涉案商标与被诉侵权标识均含有“西四”字样而认为构成近似进而认定造成混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二友居公司使用“西四包子铺”标识并无借用北京西四公司及其涉案商标“西四社”商誉的主观意图,反而在相关公众中“西四包子”或者“西四包子铺”与商品来源即二友居公司之间建立了一定联系,并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被诉侵权标识“西四包子铺”与涉案商标“西四社”及其相应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北京西四公司受让涉案商标出于真实使用意图,而且在受让前后对涉案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业使用,其受让和使用涉案商标均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事实。

    北京西四公司使用“西四包子铺”与涉案商标图
  • 北京西四公司认为,华天饮食集团、二友居公司、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在其店铺中使用带有“西四包子铺”字样的菜单、餐具等物品,悬挂带有“西四包子铺”字样的招牌等行为侵犯了其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而且损害了其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西四包子”的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将3家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西四公司作为涉案商标的权利人,在其受让涉案商标并非善意亦不具备真实使用意图和使用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向正当使用的既有权利主体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考虑到华天饮食集团、二友居公司、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在开设主营包子的饭馆中使用“西四包子铺”的正当性,北京西四公司权利的取得和使用的主观意图及其行使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方式、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程度等因素,认定北京西四公司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据此一审判决驳回了北京西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双方纷争告一段落。法院认为北京华天饮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天饮食集团)、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二友居公司)、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四南店(下称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使用“西四包子铺”字样,并未侵犯北京西四包子炒肝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西四公司)对第9868341号“西四社”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亦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 北京西四公司提交了其他主体申请在第43类“西四”“百年西四包子铺”等商标的情况查询结果、第47533363号“西四包子铺”商标驳回通知书等证据,以证明其申请“西四包子”商标被驳回并非基于华天饮食集团、二友居公司、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享有相关权益,华天饮食集团、二友居公司、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不享有“西四包子铺”的权利基础。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标识“西四包子铺”与涉案商标“西四社”构成近似商标,二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但北京西四公司成立以及取得和使用涉案商标的意图难谓正当,结合华天集团、二友居公司、二友居公司西四南店系“西四包子铺”标识的正当使用人以及北京西四公司行使权利可能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等理由,认定北京西四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该滥用行为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于北京西四公司主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以没有证据支持其主张而不予支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北京西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再次,关于庆丰餐饮公司使用的“庆丰”文字与涉案注册商标的近似性判断。庆丰包子铺在餐馆服务上注册的“慶豐”商标及在方便面、糕点、包子等商品上注册的“老庆丰+laoqingfeng”商标,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慶豐”与“庆丰”是汉字繁体与简体的一一对应关系,其呼叫相同;“老庆丰+laoqingfeng”完全包含了“庆丰”文字。庆丰餐饮公司将“庆丰”文字商标性使用在与庆丰包子铺的上述两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类似的餐馆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庆丰餐饮公司与庆丰包子铺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可能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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