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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正式核准“新化糯米水酒”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1:08:54
  • 摘要

    乙公司经受让取得A系列注册商标(简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饼干等商品上。甲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饼干商品上突出使用了B标志(简称被诉标志)。乙公司认为,被诉标志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 乙公司经受让取得A系列注册商标(简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饼干等商品上。甲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饼干商品上突出使用了B标志(简称被诉标志)。乙公司认为,被诉标志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娄底正式核准“新化糯米水酒”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
  •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正式核准“新化糯米水酒”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娄底市地理标志工作取得又一成果。

  •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正式核准“新化糯米水酒”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娄底市地理标志工作取得又一成果。……(世界食品网)

  •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生产的涉案饼干在外包装正面中心位置以较大字体突出使用了被诉标志,该种使用方式构成商标性使用。涉案商标经广泛宣传和使用,已获得较高的显著性与知名度,甲公司作为同行业主体,对此应当知悉,未主动避让,反而在产品包装上以突出方式单独标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被诉标志,且该标志明显大于其自有商标,该使用方式超出了正当使用的必要限度,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主观意图,足以导致混淆,侵害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法官说法: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各被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对不能提交侵权产品合法来源的被告,除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外,还承担数千元不等的赔偿责任。

  • 娄底娄星区专利海关备案>2023年娄底娄星区品牌代理第三步:商标查询迎商办工作人员将为您进行免费商标查询,经过查询的商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 据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正式核准“新化糯米水酒”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菌菇饼干、香菇辣条、灵芝茶已注册“七花台”品牌商标并投入生产。在新建厂区内,上千个老坛缸摆放有序,公司酿制的香菇酱油将于4月底投入生产。

  •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菌菇饼干、香菇辣条、灵芝茶已注册“七花台”品牌商标并投入生产。公司酿制的香菇酱油将于4月底投入生产。

  • 红网时刻娄底4月26日讯(通讯员王楠罗都)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娄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有力促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案件纠纷化解,减少群众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 消息显示,“新化糯米水酒”是娄底市知名地方特产,历史悠久。“新化糯米水酒”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带动生产地域内的经济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企业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新京报)

  • 摘要: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加强地理标志工作行政指导力度,促进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通过申请地理标志用标、注册企业商标,提升区域地理标志公共品牌价值,共推娄底市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 “新化糯米水酒”是娄底市知名地方特产,历史悠久,目前新化县共有生产资质企业30余家,大小作坊600余家,年总产能3万余吨,综合年产值10亿余元。“新化糯米水酒”这一农业产品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于带动生产地域内经济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增加企业的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以有效提高“新化糯米水酒”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维护其在国内外市场声誉。

  • 为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作,近年来,娄底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挖掘地方自然资源和农产品资源,推出了一批名声响、品质优、效益高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截至目前,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至14件,地理标志产品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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