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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研究院:打击商标恶意注册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0:21:19
  • 摘要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就商标法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强调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成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点。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和恶意侵权行为,草案规定:“申请人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十五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还就商标法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强调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成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点。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和恶意侵权行为,草案规定:“申请人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十五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法治网研究院:打击商标恶意注册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图
  • 《方案》同时明确,坚持治理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加强跟踪研究和指导服务,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既通过治理持续震慑商标恶意注册违法违规行为,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积极支持合理的商标申请,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 (十五)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引导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等奖项,全面落实和完善现有质量奖励政策。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促进老字号企业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鼓励支持江苏企业争创中国精品。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打造“苏地优品”区域公共品牌,持续推进“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工程。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 《纲要》明确,争创国内国际知十象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二十一)争创国内国际知十象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3)争创国内国际知十象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二十一)争创国内国际知十象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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