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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公司败诉,被判决停止生产、销售、广告和宣传红牛及其他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49:18
  • 摘要

    红牛是一种功能性饮料,由泰国人许书标于1976年创立,后来在1987年由奥地利商人迪特里希·马特施茨引入欧洲,并创立了红牛公司。红牛的商标和配方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所有者和生产商,其中最大的两个市场是中国和欧洲。

  • 红牛是一种功能性饮料,由泰国人许书标于1976年创立,后来在1987年由奥地利商人迪特里希·马特施茨引入欧洲,并创立了红牛公司。红牛的商标和配方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所有者和生产商,其中最大的两个市场是中国和欧洲。

    中国红牛公司败诉,被判决停止生产、销售、广告和宣传红牛及其他图
  • 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理由是在双方约定的授权到期后,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属于商标侵权,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品牌。中国红牛则提出,双方曾签订《协议书》,约定合作期是50年,现在还没有到期。

  • 这次事件也牵扯出了红牛商标之争。据公开资料,红牛是泰国天丝集团旗下品牌。1995年,泰国红牛、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成立合资公司,授权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系列饮料。而从2016年开始,双方便开始了红牛系列商标纠纷,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不过,两家相争下,近年来中国功能饮料市场早已走向多元化,并非红牛一家独大。

  • 据多家媒体报道,在商标授权到期日之前,华彬集团方面就与泰国天丝就红牛在国内的生产和红牛商标在中国的归属权展开商讨,但双方在延长商标使用权一事上一直存在分歧。

  • 近期红牛案的一审判决,引发了大家的关注,事件的起源是由于中国华彬和泰国天丝之间的商标纠纷,最初因为合作华彬公司取得了使用权,并在中国市场销售取得了很大成功,商标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后,泰国天丝不再同意授权商标使用权,纠纷就由此产生,持续到现在,一审判决已经公布,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市场全面下架。

  • 近期,一个震惊全国的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中国红牛公司在与泰国天丝公司的商标纠纷案中败诉,被法院禁止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并判决赔偿泰国天丝公司3000万元。

  • 随着创始人许书标的去世,天丝集团和华彬集团的关系开始恶化,从2016年开始两者就“商标权”,“生产经营权”“盈余分配权”等问题展开了多轮诉讼。泰国天丝起诉了中国红牛的经销商、渠道商、供应商、商标制造商、商标销售商等上下游相关企业,获赔偿金超3亿元。

  • 不过,华彬方面始终坚持认为,《50年协议书》被法院采信,泰国天丝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泰国天丝此前针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侵权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

  • 经过近九年的官司之后,日前,法院终于做出了一审判决。中国红牛公司败诉,被判决停止生产、销售、广告和宣传红牛及其他与“红牛”商标相关的商品。同时,公司还要赔偿泰国天丝公司3000万元。

  • 4月20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90年代,泰国天丝发明的红牛饮料想进入中国市场,苦于拿不到生产许可,也注册不了商标,这时候严彬出现帮红牛疏通关系解决了这个问题。

  • 2022年10月31日,法院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要求这三家中国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红牛创始公司)3000万元。

  • 天丝集团认为,在经营期限和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双双到期之后,华彬集团仍然继续违法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红牛维生素'>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对各方达成的契约的悍然无视、对天丝集团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对中国法治体系的肆意践踏。天丝集团将依法排除华彬集团造成的各项干扰,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和相关侵权方,天丝集团已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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