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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益成为国际商标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45:59
  • 摘要

    众所周知,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注册商标选择了某一个类别商品的保护,那么便只在该类别有法律效力。“即买即用”的商标必须是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核,且获得了商标证书的R标。由于商标注册周期较长,许多对商标注册不了解的人容易买到尚处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等期间的商标。

  • 众所周知,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注册商标选择了某一个类别商品的保护,那么便只在该类别有法律效力。“即买即用”的商标必须是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核,且获得了商标证书的R标。由于商标注册周期较长,许多对商标注册不了解的人容易买到尚处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等期间的商标。

    江门日益成为国际商标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图
  • 通过公正裁判和平等保护,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打消诉讼“主客场”的顾虑,选择到江门市两级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为外国主体的案件不断增多,江门日益成为国际商标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 商标设计完成后,并不急着直接去进行注册商标;要先对商标进行一定的分类,商标一共分为45种类别商标,其中有35种属于商品类商标,11种属于服务类商标,每一类商标又有再细致的区分,在进行商标注册前,要先确定商标属于哪一类别,然后再去有关部门完成商标注册。

  • 当事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2022年4月11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商品、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 我国《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如果某标志只是或者主要是描述、说明所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特点,应当认定其不具有显著特征。

  • 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例如:家电行业,根据不同的家电产品的种类,如: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

  • 以色列规范商标的法律包括1938年11月21日生效的商标法(该法于1972年颁布过希伯来语版本)及1983年版商标条例。在以色列,任何希望对商标拥有排他性权利的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除所有人之外的他人可以被授权登记为使用者。虽然以色列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但当就同一商标或混淆性相似的商标有争议性的主张时,商标的在先使用将被考虑进去。

  • 11.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 经调查,当事人自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先后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提交了205件含镇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认为当事人注册205件含镇级行政区划名称商标的行为,具有恶意抢注、不正当囤积公共资源的意图,严重破坏商标注册秩序,属于《商标法》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中,2019年11月后提交的70件商标注册申请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 由于商标注册服务一共分为45个大类,而商品服务就有34类,服务类项目就有11个类别。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就要确定商标是属于哪一类别,而且每个类别的商标注册使用要在同一商标类别下提出注册申请。

  • 近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案件,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涉外案件的审理树立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标杆,“1·11”特大假冒“爱普生”“佳能”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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