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2条之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2条之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37:39
  • 摘要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2条之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10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受理了申请人的请求后,会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或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则商标局将裁定驳回该注册商标。

  •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2条之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10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受理了申请人的请求后,会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或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则商标局将裁定驳回该注册商标。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2条之图
  • 若依据除商标法第32条“在先权利”之外的其他具体条款不足以对当事人提供救济,且无法依据前款所规定的情形予以保护的,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依据当事人的主张适用商标法第32条“在先权利”予以保护,但一般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进行认定。

  • 如“”品牌所属的植本星球(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在统计期内共申请注册了112枚商标,其中30枚商标标样均为其核心品牌“”,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31枚商标标样为其核心品牌对应的英文商标“”及图形商标“”,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同时,该公司亦申请了28枚“”商标,分别注册在包括第32类商品在内的2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该商标与其核心品牌“奥麦星球”近似程度较高,植本星球(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将其注册在核心类别上可以进行有效的防御。

  • 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法》第32条),表现为非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取得商标权后,对在先正当使用行为发起非善意的侵权诉讼。

  • 《商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口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申请人在32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媚源”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矿泉水'>矿泉水(饮料)”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委托我司申请复审。

  • 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包括“民事权利''和“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纳入“在先权利"给予保护,并非在著作权法等法律之外创设了新的权益。

  • 案件回顾申请人在32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媚源”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矿泉水'>矿泉水(饮料)”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遂申请复审。我们品牌在今年遇到了的压力,我们今年是一个负增长,接下来我们谈一谈在负增长下如何展望2023年。

  • 目前卡塔尔商标申请采取的是“一标一类”制度商标分类方式依照第11版国际尼斯分类表,由于卡塔尔人民信奉宗教,因此第32类和33类含酒精的商品是禁止在卡塔尔国家注册的。注册所需材料:

  • 商标局审查认为,农夫山泉在先注册的“农夫”、“农夫NONGFU”等商标也是注册在第32类“啤酒;果汁”等类似商品上,且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农夫有点田”包含农夫山泉公司注册的商标主体部分文字“农夫”,且未形成明显有别的新含义,故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 整体而言,商标的近似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主要看商标是否会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如果自己把握不准的话,可以咨询32.cn知协的商标顾问,由专业人士给出建议,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 ​对此法院认为中饮公司受让获得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2类啤酒,实际使用的苏打酒产品并不属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被告超范围使用行为并不属于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其次,中饮公司通过其股东的母亲批量申请“特斯拉”系列商标,被告明知涉案权利商标的知名度,仍申请、受让前述商标并使用,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其目的均是为了掩饰前述其实施的涉案商标侵权行为。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