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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诉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21:41
  • 摘要

    2020年10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指出,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本案存在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诉前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法院准许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头条”、“头条百科”标识;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头条”标识进行的宣传行为。

  • 2020年10月,杭州铁路运输'>运输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指出,杭州铁路运输'>运输法院认为本案存在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诉前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法院准许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头条”、“头条百科”标识;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头条”标识进行的宣传行为。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诉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图
  • 梦幻公司与傲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主营业务为帐篷、睡袋等户外产品,其就部分产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或提交了专利申请。对于骆驼公司的起诉,被告二公司认为,被诉侵权骆驼图形标识、其自有商标等,皆与权利商标有明显的区别,三者除主题为骆驼这一动物外,各有特点,不会导致混淆;“骆驼”和“CAMEL”文字商标作为骆驼这一动物的中、英文称呼,骆驼公司不能阻止他人正常使用;近年来骆驼公司频繁对户外用品领域的同行业者发起诉讼,不是正常的商标使用方式,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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