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假设卖家被误判,没有侵权或者已获得该商标的授权

假设卖家被误判,没有侵权或者已获得该商标的授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27:54
  • 摘要

    一些供应商会把同样的产品放给不同的卖家。如果其中一个卖家注册了商标,会导致另一个卖家侵权,一些供应商甚至会注册自己的商标,导致下游卖家侵权。所以卖家在找供应商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 一些供应商会把同样的产品放给不同的卖家。如果其中一个卖家注册了商标,会导致另一个卖家侵权,一些供应商甚至会注册自己的商标,导致下游卖家侵权。所以卖家在找供应商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假设卖家被误判,没有侵权或者已获得该商标的授权图
  • 假设卖家被误判,没有侵权或者已获得该商标的授权,卖家则可以提交申诉信,附带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授权书)、正规发票、供应商等证明资料等提起申诉。

  • J公司自2003'>2003年起开始生产、销售由其股东及董事吴某创作的《招财猫》系列美术作品的衍生产品,并在多地设立直营店,开设网店。后J公司发现某银行在其运营的手机APP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并将“招财猫”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与J公司持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C公司系侵权商品的供应商,D公司为C公司的母公司。故J公司认为,某银行及C、D公司均为侵权商品的销售者,C、D公司系侵权商品生产商,某银行故意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实施侵权行为。

  • 不过,华彬方面始终坚持认为,《50年协议书》被法院采信,泰国天丝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泰国天丝此前针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侵权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

  • 4)日后出售的产品将由自己亲自设计商标和设计产品包装(如果条件允许),产品包装上有品牌标志,或者产品上有自己的品牌LOGO,向亚马逊保证产品都是真实的,而不是直接从供应商渠道直接采购,以防止任何可能出现的商标侵权和包装设计侵权情况;

  • 在生产供应服务过程中,生产者应当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通过搜索商标注册机构网站了解他人的注册商标信息,避免构成商标侵权。

  • 被控侵权商品使用的标题、载明的品牌及供应商,均表明商品来源于被告C公司,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且被控侵权商品标题及介绍页面中使用的“招财猫”文字系对商品外观形状特点的描述,意不在指示商品来源,而属于描述性使用。因此,被告C公司对“招财猫”文字及图片的使用并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 自2016年起,“红牛”商标侵权诉讼覆盖了红牛及其渠道商、经销商和供应商等整个产业链。“50年协议书”被认为是“华彬红牛”继续经营和享有商标权益的关键证据,由于“华彬红牛”一度提供的是该协议复印件,被法院认定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该协议书真实性存疑”。

  • 于是,2014年,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工厂发出律师函,声称使用“红牛”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停止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停止使用商标,并直接单方面停止了对香精香料的供应。

  • 近期一则专利侵权案件的判决引起高度关注,2023年3月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格力电器诉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飞利浦”空调商标持有者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事实成立,判令飞利浦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电器的相关专利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商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0万元。

  • 黄巍表示,在实践中,不当攫取他人声誉的商标注册行为是格力遇到最多的侵权情形。去年,格力商标维权侵权案件近400起,其中不乏傍名牌、搭便车案件,尤其是电商平台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耗费了很多企业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为应对这种侵权行为,格力加大了日常监测力度,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和诉讼,以维护品牌形象。

  • 企业“自我山寨”,从商标角度来讲,在产品上市前就先建立自己的商标护城河,更方便打开市场的同时也能有效防止被侵权。毕竟,相比于侵权后的漫长诉讼期以及高额的时间成本与金钱人力成本,商标注册的成本明显要低很多。

  • 无论是商标合并起诉还是版权合并起诉,都必须符合上述两点条件,缺一不可。首先,卖家之间要有关联才能成为同一个案件的被告,关联可以使同一个供应商,也可以是同一家母公司;其次,卖家使用的侵权商标是同一个,商标注册的类目也是一样,又或者卖家使用的版权作品是同一张。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