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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庭审理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16:44
  • 摘要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通讯员黄淑雯王紫舒)假冒知十象牌,以次充好,非法牟利,终结恶果。3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庭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

  •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通讯员黄淑雯王紫舒)假冒知十象牌,以次充好,非法牟利,终结恶果。3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庭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庭审理图
  • 异议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宜昌共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45期《商标公告》第52536339号“井南春”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 案件被移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在家中对假冒该知十象牌的发酵剂、调味品进行分装销售,由于使用该知十象牌的外包装,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辨别真假,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蒋长顺黄淑雯王紫舒)

  • 湖北鸿渐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邓村坪村。公司成立于1999年,下辖湖北鸿圣茶业有限公司、湖北鸿禧茶业有限公司、宜昌鸿桂商贸有限公司、宜昌鸿昶物流有限公司、邓村坪生态茶园和宜昌诚意茶叶专业合作社。湖北鸿渐集团是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初制、精制、研发一体化,内销、零售、出口一盘棋,休闲、体验、旅游一站式,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的“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注册“诚意”牌商标、授权使用“宜昌宜红”“宜昌毛尖”公用品牌,拥有极品有机茶、传统红茶、绿色生态茶、高香特色茶和大众消费茶五大类二十一个系列产品。

  • 湖北陶星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航天路188号(原066航天中专学校),是一家集陶瓷技术研发和日用瓷、工业瓷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陶瓷企业。公司现有员工330余人,是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湖北省陶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组建了宜昌市日用陶瓷工程(技术)中心,“陶星及图”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稻花香、关公坊、黄鹤楼、杏花村、石花酒业、吉林钓鱼台,河北凤来仪等客户的陶瓷酒瓶。

  • 创新举措结出累累硕果:宜昌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年湖北省各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试行)》,宜昌市商标发展指数居全省前列。

  • 五年多创业时间里,陈宇不断实践,不断创新,并着手打造了集茶叶种植、生产、销售、科研和农旅观光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宜昌市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属王家畈镇夏家湾茶叶专业合作社、夏家湾后春家庭农场、宜都市劲牛茶厂,现有茶叶加工厂两个,红茶、绿茶清洁化生产线两条,茶叶加工设备32台。其茶叶杀青、揉捻、烘干、复干、提香等技术环节全部采用自动化流程,每年可生产干茶700余吨,主要销往北上广深、江浙等地,并注册“松乐山”和“碧铁春茗”商标,按照“商品化、礼品化、精品化”销售名优茶,解决了农民茶叶“销售难、价格低”的问题。

  • 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研究人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点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 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涉外人才库成员”; 湖北省商标保护维权中心特聘维权律师、宜昌工作站站长; 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委员、宜昌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 宜昌交通广播(FM105.9)常年特约嘉宾律师。

  • 9、萧氏(国家保护商标,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十大茶业品牌(企业),著十象牌,宜昌萧氏茶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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