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浙江金华的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与红牛商标图案非常近似的“斗牛”

浙江金华的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与红牛商标图案非常近似的“斗牛”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14:47
  • 摘要

    中国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氮肥行业标志性品牌、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石化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氮肥行业标志性品牌、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石化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的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与红牛商标图案非常近似的“斗牛”图
  • 首先需要扫清的是一道“商标障碍”。早在泰国天丝在中国注册红牛系列商标之前,浙江金华的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与红牛商标图案非常近似的“斗牛”商标。1994年1月28日,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申请的斗牛商标即在第32类“啤酒、汽水、果汁、牛奶茶”等商品上获准注册,而泰国天丝含有双牛图形的第878072号红牛商标于1994年11月21日才提出申请,因此,“斗牛”商标的注册给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和发展造成了巨大障碍,泰国天丝红牛系列商标的申请面临着被驳回的巨大风险。

  • 即便在国外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如果在中国未核准注册,在中国使用时不可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在中国,只有经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是注册商标;处于注册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不可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

  • 我国《商标法》尚未有明确的反淡化规定。《商标法》在第二次修订时增加了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即第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根据中国商标法, 商标申请可以自行提交申请或者通过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提交。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CNIPA中国商标网数据 ,目前备案代理机构约60000家(不含律所)和约1000家律所。 是否通过代理提交,选择综合性的代理还是专注商标服务的代理,选择代理机构还是律所,需要申请人自行衡量。毅祺作为代理直接受理中国商标相关申请,为外国合作伙伴律所批量受理客户申请。

  • 黄龙洞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核心景区武陵源景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张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被列为国际旅游溶洞成员,全国35个王牌景区之一,全国首批AAAA级旅游区(点),首批中国名牌,湖南省最佳旅游景区,湖南省著名商标,张家界旅游精品线路之一。

  • 申请商标注册,办理大致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中国的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为保护原则,即谁先申请是谁的。所以,申请商标注册,还是尽早开展规划。

  • 最初,泰国天丝建议使用“瑞德步”作为产品中文名称,但严彬认为更为本土化的“红牛”才能与产品特性相符、也更容易被中国消费者接受。同时,为了更好地贴合中国的语言文字习惯以及中国消费者对于品牌标识的认知,严彬还将红牛系列商标中的繁体“紅牛”文字商标修改为简体的“红牛”文字商标,并亲自书写了红牛商标中的“红”字。这也就是沿用至今并为消费者所熟知的“红牛”商标的由来。

  • 7太子龙(中国驰名商标,浙江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绍兴市著名商标,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据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即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同类混淆禁止”保护,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跨类混淆禁止”保护。

  • 对第二款中的“驰名商标”,此次修改删除了现行《商标法》相应条款中的“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就是,该款中提到的保护范围已扩大到“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值得注意的是,因带国字容易引起消费者对产品产地质量的误解或者某些商标名称会有不良影响,如今带国字的商标申请属于商标法禁止注册类型之一。除了《商标法》,商标局还专门制定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做了严格规定。包括我国广告法中也有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