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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属于3407类似群组吗?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08:16
  • 摘要

    3.根据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电子烟属于3407类似群组,而传统烟草则属于第3401类似群组,二者在生产原料、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电子烟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可考虑在第34类全部类似群组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注册漏洞进行抢注。

  • 3.根据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电子烟属于3407类似群组,而传统烟草则属于第3401'>3401类似群组,二者在生产原料、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电子烟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可考虑在第34类全部类似群组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注册漏洞进行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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