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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2:06:27
  • 摘要

    工作中,检查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全面提高了群众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通过车载广播,宣传横幅等方式逐村逐户宣传,与商户群众签订《烟花爆竹‘五禁’承诺书》,以期实现禁放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 工作中,检查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全面提高了群众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通过车载广播,宣传横幅等方式逐村逐户宣传,与商户群众签订《烟花爆竹‘五禁’承诺书》,以期实现禁放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图
  • 通过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及时地向广大群众、商户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政策,使群众认识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环保和安全意义,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广泛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倡导文明新风,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 注重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根据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要求,紧扣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向群众讲清楚禁止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和违规存储、售卖、燃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利用各村广播宣传禁售禁放要求,着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自觉抵制燃放行为的良好氛围。

  •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 为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辖区优良生态环境,连日来,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利用车辆广播宣传及走访商店、超市的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及巡查工作。

  • 莲塘镇春节期间共出动1000人次,每天出动执法车15辆,在全镇范围内24小时不断巡逻和宣传,发放宣传品2万份;开展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文艺汇演15场,在村民开展春节联欢会演上,向群众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让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深入人心;利用村委宣传喇叭播放禁燃广播,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在各宗祠庙宇值守,确保群众祭拜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禁燃禁售巡逻工作中,一共处罚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人数为6人,及时阻止燃放烟花炮竹行为9例,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17人,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10个。

  • 加大宣传,营造禁燃氛围。印发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通告,在禁燃区内张贴、发放,充分利用广告'>广告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群、广播等媒介,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深入各村(社区),传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精神,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倡导绿色文明过节,不断提升全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意识。

  • 要强化季节性宣传,将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取暖设备使用安全等作为宣传重点,依托新闻、报刊、广播、乡村大喇叭等媒介高频次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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