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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58:24
  • 摘要

    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各自优势特点,有针对性地培育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信贷服务,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随借随还、信用贷款、融资顾问、常态化融资对接等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债贷组合”等多环节、多元化的信贷业务。支持保险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产品的发展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科技保险等创新产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大力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 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各自优势特点,有针对性地培育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信贷服务,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随借随还、信用贷款、融资顾问、常态化融资对接等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债贷组合”等多环节、多元化的信贷业务。支持保险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产品的发展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科技保险等创新产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大力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图
  • (四)构建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圈。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立健全覆盖“评-保-贷-投-担”全链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缩短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科创企业应收账款确权、质押、融资等流程。依托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运营及创新平台,优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专利孵化服务,持续扩大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科技信贷规模。提升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投融资解决方案。

  • 三要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努力增加支农再贷款规模并延长支农再贷款期限,对地方法人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准备金率。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以各旗县市区政府为平台,投放6亿元资金支持农村牧区养牛项目,设立3000万元农牧业风险基金,贷款贴息1800万元,减少金融机构风险,减轻农牧民负担;以市就业局小额贷款服务中心为平台,为创业大学生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亿元小额贷款;以团委、妇联组织为平台,为青年、妇女创业提供亿元小额贷款。各牵头部门要与人民银行、农信社密切合作,搞好调研,抓好落实,防控风险,切实发挥再贷款应有的效能。

  • 三是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从目前全县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情况看,各金融部门对全县经济的支持度明显增强。截至9月底,投往中小企业及工业贷款5亿元,重点项目贷款2亿元,农业贷款亿元,对中小企业及工业的贷款投放比重超过13%。各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地方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重点发展工业企业的信贷业务,在银企合作中,不仅要支持大企业,更要关注扶持中小、微小企业发展。

  • 3、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 降低商品房银行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意见提出,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 款担保500万元,担保综合年费控制在2%以内,可以为我县大多数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低廉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扩大担保规模,放大担保效应,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各金融机构也要积极创新贷款方式,大力推行存贷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等多种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绿色金融通道。(二)企业要强素质、树形象,积极争取银行支持

  • 要以更硬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县银监办、县人行要加强对不良贷款和风险贷款的预警和监测,督促各银行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处置不良贷款。县金融办要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防止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金融借贷平台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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