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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逆势上扬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44:01
  • 摘要

    7月17日,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从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来,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湘潭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1-6月全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2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6%。

  • 7月17日,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从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来,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湘潭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1-6月全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2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6%。

    湘潭市窗口受理商标业务逆势上扬图
  • 无独有偶。6月28日,湘潭商标受理窗口收到了广东省惠东县稔山镇恒享商务服务部的感谢信。信中提到,受疫情影响,公司商标注册办理员未能从岳塘赶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办理员得知湘潭商标受理窗口能进行全国商标注册申请。“这里的工作人员给了我们很多专业指导,还告诉我们疫情期间可以采取视频网签,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该公司负责人说。

  • 在这特殊时期,窗口受理商标业务如何做到逆势上扬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与企业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及湘潭商标受理窗口的贴心服务分不开。7月17日下午,华控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湘潭商标受理窗口送来了锦旗。该公司负责人说,今年是他们第一次办理商标转让申请,虽说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早已将商标业务下放湘潭,但他们对流程还不熟悉,这时幸得工作人员上门指导,不到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申请事项,为公司节约了不少成本。

  • 不仅如此,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通了商标注册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电话、、邮件及“一对一”等多种受理方式,让商标注册申请的日益便捷,“前不久,还有企业专门制作了抖音宣传我们的工作,能得到企业的肯定我们很高兴。”湘潭商标受理窗口负责人如是说。

  • 未经授权委托他人制作带有某知名口罩商标的包装盒、合格证等,再从别处大量购入假冒该商标的口罩,组装后出售,不到两个月便销售过百万只,金额超1600万元。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董某明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重罚三人共计1000多万元。

  • 东莞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在中国境内享有“麦特瑞”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经调查,当事人未获得商标持有人产品销售权,销售侵犯“湘潭铺子”注册商标的枸杞槟榔是事实,共获得利润200余元。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王某某、祝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中,主犯董某某是专业从事口罩销售的经营者,其明知应获得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授权,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或销售该注册商标产品,但仍然通过使用假冒授权书、合格证、检验证书等,组织制造并销售巨量带有“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段某某、叶某某等十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段某某、叶某某等四人的销售金额属数额巨大,倪某某等六人属数额较大,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系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其犯罪行为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段某某、叶某某等十人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段某某等被告人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东莞知骍公司系台湾地区知勉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的“麦特瑞”品牌的N95口罩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2020年5月,被告人董某某非法获得被诉侵权商标口罩包装盒的设计图,委托祝某某批量定制假冒麦特瑞口罩包装盒、包装箱和合格证,再由董某某对假冒口罩进行包装,在王某某协助下从广州等地发货至上海、珠海等城市的客户,销售价值为1690万余元。

  •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组织对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以及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等开展执法检查,快查快办、严惩重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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