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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43:36
  • 摘要

    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同时考虑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二是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鉴于原告明确认可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本院仅就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近似标识予以评述。

  • 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同时考虑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二是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鉴于原告明确认可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本院仅就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近似标识予以评述。

    修法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图
  • 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2013'>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庭审中,原告明确表示认可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 二、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中国家居塑料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专业从事现代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 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始于1983年,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多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集研发、制造、营销为一体的集团化专业塑料家居用品企业。

  • 近日,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2022年新塑料经济全球承诺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芬欧蓝泰标签作为全球首家签署全球新塑料经济承诺书的标签材料公司也参与了此次进展报告。报告增大了企业透明度,让大家了解大型企业如何应对塑料污染危机,并明确表明,行业需要加快向循环经济转型的步伐。芬欧蓝泰作为解决方案提供商也表示,继续发挥有意义的影响并采取具体的行动,让包装、标签行业的其他从业者可以从中受益。

  • 综上,此次修订草案一是旨在进一步明确商标权利边界,同时打击搭便车的侵权行为和过度维权行为,二是通过修法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为自有品牌建设提供肥沃的法治土壤。对此,王小敏律师团队建议商标相关行业从业者应关注以下方面的变化:

  • 北京禧天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乖乖兔,整理箱知十象牌,北京市著名商标,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国内较大的塑料家居日用品生产企业,拥有强大的设计研发团队和多项专利,大型超市日用品合作供应商。

  • 对于商标相关的法律从业者,未来可关注和良好利用检察机关在商标保护行政和司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检察监督作用,以更好维护相关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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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塑料袋知十象牌,创建于1995年,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致力于环保技术研发与运用的包装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 万载县市场监管局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俗称“高村点茶”的地方土特产,其产业经营者缺乏商标申请和保护意识,产业缺乏代表性商标标志,制作技术及经营管理也显得滞后,制约了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于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局在推动当地土特产品商标品牌建设及标准化生产经营方面下力气,求突破。工作人员走村入户,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商标品牌知识,并邀请业内权威人士为经营者集中授课,培育从业者的商标品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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