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立体商标注册的必要限制以防止不适当的注册

立体商标注册的必要限制以防止不适当的注册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24:41
  • 摘要

    立体商标是在20世纪90年代相继进入各国商标法的,其主要原因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商标法进行修改,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吸收立体标志、颜色组合等可视性标志作为商标。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订时,在商标构成要素中增加了三维标志,同时又对这种标志的可注册性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不适当的注册。

  • 立体商标是在20世纪90年代相继进入各国商标法的,其主要原因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商标法进行修改,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吸收立体标志、颜色组合等可视性标志作为商标。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订时,在商标构成要素中增加了三维标志,同时又对这种标志的可注册性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不适当的注册。

    立体商标注册的必要限制以防止不适当的注册图
  • 所谓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产品本身的形式、商品的包装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中生存。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 三维标志又称立体标志,是指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称为立体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 以色列于1948年宣布独立,是中东地区的一个犹太人建立的国家。以色列无论是工业,经济,科技,还是自由民主方面都非常发达,知识产权法律发展的也比较完善。以色列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立体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

  • 类似商标,第九条“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我国2013'>2013年《商标法》虽然仅在第12条对立体商标的非功能性要求做了具体规定,但是,第11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仍然给非功能性的扩大适用留下了解释空间。该款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其中,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规定,并不限于立体商标。因此,必要时可利用该款规定将功能性的适用范围做适当扩大,以适应保护公共利益和竞争自由的需要。

  • 又称立体商标;立体商标是指由立体标志或者含有其他标志的立体标志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也可以是商品的包装或其他立体标志。

  • 2、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 具有该功能的商标不能按照使用产生显著性获得注册该案的基本案情,飞利浦公司1966年发明并开始生产有三个旋转的圆形刀头呈等边三角形分布的电动剃须刀,并获得了专利。1985年,飞利浦公司将该剃须刀刀头的俯视图申请商标注册,获得批准,该商标根据英国1994年商标法具有立体商标的效力。1995年,雷明顿公司开始生产销售DT55型电动剃须刀,该剃须刀外形与飞利浦公司的产品相似。飞利浦公司诉雷明顿公司侵权,雷明顿公司则反诉请求撤销飞利浦公司的商标注册。欧共体法院认为,关键在于认定三头剃须刀是否属于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外形,不能因为可以通过其他外形达到同样的效果就认为可以通过商标达到永久保护。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