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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争商标为“赛诺菲Sanofi”文字商标,引证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05:24
  • 摘要

    诉争商标为“赛诺菲Sanofi”文字商标,引证商标一、三“赛诺菲”“SANOFI”为非固有词汇,显著性较高。第三人申请注册与引证商标一、三中英文文字构成、呼叫完全相同的商标,已经构成对引证商标一、三的复制、摹仿。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等商品均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商品,引证商标一、三赖以驰名的“人用药”“医药制剂”商品亦为相关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药品。第三人在“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不正当借用了原告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起的商誉,有可能使原告利益受损。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无效宣告。

  • 诉争商标为“赛诺菲Sanofi”文字商标,引证商标一、三“赛诺菲”“SANOFI”为非固有词汇,显著性较高。第三人申请注册与引证商标一、三中英文文字构成、呼叫完全相同的商标,已经构成对引证商标一、三的复制、摹仿。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等商品均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商品,引证商标一、三赖以驰名的“人用药”“医药制剂”商品亦为相关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药品。第三人在“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不正当借用了原告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起的商誉,有可能使原告利益受损。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违反2014'>2014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无效宣告。

    诉争商标为“赛诺菲Sanofi”文字商标,引证商标图
  • 1、企业规模偏小,注册商标的含金量较低。从永泰服饰市场现有的企业规模来看,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3家,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有7家,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75家,小企业热衷于小打小闹,根本不愿意化钱去注册商标。就已注册的商标来看,仅有知名商标2件,而且有的商标还处于闲置状态,商标的发展层次偏低。

  • 其次,鉴于亚马逊公司在原审庭审中明确认可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与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法院经审查对此予以确认。诉争商标由英文字母“AWS”构成,其与引证商标一、二“AWS”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整体比对区别不明显,同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两者系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认为两者的商标持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从而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都戴迪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商标为英文+中文的组合商标,而“”商标为纯英文商标,二者不是同一商标;2019年4月25日,都戴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了第37773101号“”商标,但案发时该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尚未被核准注册,在中国境内仍属于未注册商标。综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在“”商标的右上角标注注册标记,属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第二,知识产权的价值是不稳定的,商标权的价值与商标的使用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密切相关。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的价值与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市场变化密切相关。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一旦价值发生波动,则低于其投入股份时的评估价值,这也违背了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

  • 随着商标品牌意识的提升,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新产品上市、新品牌推广前做好商标风险评估,从而通过品牌实现更大的商业价值。由此可见,有上市计划的公司,应具有商标风险的防范意识,提前进行风险排查和规避,从而顺利登录资本市场,实现企业和创始人自身的价值!

  • 本案申请商标为英文与图形组合形式。英文部分为“PINKTEA”,申请注册的商品为饮料类。该商标实际由英文PINK与TEA组合,虽然组合之后整体是一个纯英文的臆造词汇,但因为TEA处于英文商标的结尾部分,很容易被消费都识别,因此消费者容易联想到饮料中含有“茶叶”成分,以为这是一款含有茶的饮料。尽管市场中本身就存在茶饮料,使用TEA也没有什么问题,但该商标申请注册的商品并不是具体的茶饮料,因此在其指定商品上使用包含TEA的商标,必然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发生误认。因此符合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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