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人工智能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影响?

人工智能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影响?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58:15
  • 摘要

    申请商标申请注册在第3类“化妆品”等商品上,商标局因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为由,并引证上述引证商标一至五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商标注册人不服提起驳回复审,并在驳回复审阶段提交了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出具的商标共存同意书。

  • 申请商标申请注册在第3类“化妆品”等商品上,商标局因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为由,并引证上述引证商标一至五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商标注册人不服提起驳回复审,并在驳回复审阶段提交了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出具的商标共存同意书。

    人工智能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影响?图
  • 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用于计算器程序相关商品,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引证国际注册商标(简称引证商标)用于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设备和计算机等商品,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以两个商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为由,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化妆品”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四核定使用的“化妆品”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否定混淆存在的可能性。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2

  • 1995年12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1995)1496号文件,下发了《东北虎商标驳回复审终局决定书》,复审认为:“东北虎”是国家保护类动物,国家严禁用其皮毛作为原料制造物品。申请商标“东北虎”所指定使用的商品皮革和人造革等,不会以东北虎做为原料。消费者才会认为这些商品源出东北虎。因此,申请商标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根据商标法第十六条,复审终局决定申请商标“东北虎”应予初步审定并公告。

  • 人工智能商标驳回率如此之高,是什么原因呢?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等领域都有应用,但是由于可供申请的商标类型多样,不像其他类型涉及商标法律关系复杂且主体相对集中,所以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限制。现在,人工智能虽然已经具备对大量申请类型进行自动分类和筛选的能力,但因其仅在特定类型(如金融服务、计算机程序、广告服务等)中进行测试和验证,因此其使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而且在今后进入人工智能申请中的领域不断扩大,给商标提出更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也会影响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审查结果。

  • 该商标于2017年9月5日被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广告、推销、市场营销和商业战略规划的培训课程;教育;职业再培训;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关于培训、科学、公共法律和社会事务的文件出版;视频制作;动物园服务;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服务项目上,被以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依法提出复审。

  • 人工智能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影响呢?目前,在商标驳回复审和商标异议复审等领域都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了,但是由于商标申请类型的多样化,让人工智能申请商标这一实际运用还存在着不少限制。随着大量申请类型加入人工智能申请中,并且逐渐涵盖金融、计算机程序、广告等领域,会给商标提出更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影响到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审查结果。

  • “元宇宙中的商标保护绝不仅是对‘元宇宙’3个字作为商标进行保护,而是涉及现实世界的品牌在元宇宙中进行商业使用而产生的保护相关问题。企业扎堆申请带有‘元宇宙’字样的商标并非明智之举。”赵成艳介绍,一些“元宇宙”相关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显示,“元宇宙”作为商标组成部分,可能直接指示了商品或服务的技术特点,或者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此外,目前进军元宇宙的国外品牌主要聚焦第9、35、41、42类,申请了与数据、软件、计算机行业相关商品及服务,对企业自身发展非常重要,值得国内企业借鉴和参考。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