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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57:49
  • 摘要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商标法》做出修改,在第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

  •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商标法》做出修改,在第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

    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图
  • (3)变更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6月23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没款合计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店面转让,不再经营白酒。

  • ​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涉案专利使用了与在先商标图形相似的图案作为涉案专利构图的组成部分,涉案专利的实施将会误导相关公众或者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损害商标所有人的相关合法权利或者权益,从而导致涉案专利权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商标权相冲突,因此,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6月23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没款合计7.08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店面转让,不再经营白酒。

  • 《商标法》第23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申请。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 2022年6月23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常熟市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根据客户提供的商标名称(以中文、英文为主)为其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在明知客户提供的商标存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情况,仍为客户申请注册,注册时基本为一个商标多类别注册,收费标准为500元/件;当事人通过网店“起点商标”、QQ群、群等网络媒介进行商标转让销售,代理商标转让收费标准为转让费用10%;当事人为21家公司代理注册商标129个,其中多件商标因被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认定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而驳回申请。

  •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商标法》,自此我国现代商标制度得以恢复重建,至今已经整整四十年。与之相应,我国现代商标法研究大体上也可以说走过了四十年。值此之际,本文对四十年来我国商标法研究进行系统总结,探究四十年来我国商标法研究的知识增长与知识转型,以继往开来,推动新时代商标法学的发展。

  •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显示,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金宏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案将于2023年3月23日开庭审理。

  • 在对商标法修改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开展走访调研和意见征集后,目前,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理顺体系,将商标法扩充为10章101条。其中,新增23条,从现有条文中拆分形成新条文6条,实质修改条文45条,基本维持现有法条内容27条。

  • 据了解,为更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注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商标法》作出修改,在第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另外。为适应《商标法》的修订完善,坚决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总结新《商标法》颁布实施近两年来的审查审理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基础上,制定《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审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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