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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白皮书(2019-2021)发布

  • 作者: 十象商标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17:11:51
  • 摘要

    十象网晋江4月21日电(吴舟)20日,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采用线上形式召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白皮书(2019-2021

  • 十象网晋江4月21日电(吴舟)20日,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采用线上形式召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白皮书(2019-2021)》,并公布了商标买卖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晋江市商标买卖保护白皮书(2019-2021)发布图
  • 据发布会介绍,2021年,晋江市获中国县域商标买卖竞争力百强榜单第三名,是福建省唯一进入十强的县级市。其中,晋江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推行商标买卖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商标买卖案件3975件,审结3905件,商标买卖刑事案件数量连续多年持续下行,打击犯罪成效明显。此外,晋江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名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商标攀附”“傍名牌”等侵权行为,三年来审结商标权纠纷1391件,审理涉及“恒安”“乔丹”“361°”“特步”“斐乐”“鸿星尔克”等本土品牌案件共计63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 三年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服务平台,为晋江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202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侵犯商标买卖犯罪案件301件382人,呈逐年下降趋势,案件类型均为侵犯商标权犯罪。

  • 在商标买卖行政保护方面,三年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和较大影响的案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12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7件、专利假冒案件190起。其中,2021年,2起案件被推荐为泉州市十大商标买卖案件,商标买卖行政保护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不断提升。

  •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附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原告H公司与被告杨某、郝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C公司、D公司商标买卖侵权纠纷案;原告施某与被告Q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洪某某、施某甲、施某乙假冒注册商标案;黄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晋江市J公司、Z公司、张某某、蔡某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恶意抢注李发彬“金鸡独立”商标被驳回;晋江某鞋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鞋案;“五常大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晋江市在2019年—2021年商标买卖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方面的亮点工作,对社会公众起到普法和警示教育作用,也成为化解商标买卖矛盾纠纷的指引和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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