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着使用“伊基勒及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着使用“伊基勒及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8:11:49
  • 摘要

    2021年12月23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存放着使用带有“伊基勒及图”商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的包装箱包装,当事人无法提供“伊基勒及图”商标注册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授权许可。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00元,罚款6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2021年12月23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存放着使用带有“伊基勒及图”商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的包装箱包装,当事人无法提供“伊基勒及图”商标注册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授权许可。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00元,罚款6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着使用“伊基勒及图
  • 2021年12月23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苏尼特右旗安达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存放着使用带有“伊基勒及图®”商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的包装箱包装,当事人无法提供“伊基勒及图®”商标注册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图文标识授权许可。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00元,罚款6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