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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8:08:08
  • 摘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便民举措主要包括安排商标审查、异议、评审、变转续、国际等业务工作人员在商标注册大厅开展商标业务咨询并受理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商标业务咨询渠道[20];网上开通“商标信息泄露问题线索反映”入口,切实防范商标信息泄露风险,推动商标信息泄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1];发布《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和《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22],引导市场主体在申请注册与使用商标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损害他人在先权利,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使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第35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了解相关分类项目本意,合理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等一些列措施。

  •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便民举措主要包括安排商标审查、异议、评审、变转续、国际等业务工作人员在商标注册大厅开展商标业务咨询并受理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商标业务咨询渠道[20];网上开通“商标信息泄露问题线索反映”入口,切实防范商标信息泄露风险,推动商标信息泄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1];发布《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和《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22],引导市场主体在申请注册与使用商标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损害他人在先权利,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使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第35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了解相关分类项目本意,合理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等一些列措施。

    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图
  • 首先,当事人并非在商标注册申请前实际使用涉案商标。当事人虽成立于2006年,但其不能充分证明自己在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合川桃片”商标前,即2009'>2009年9月21日前,已经将“合川桃片”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桃片商品上。

  • 近日,蜜雪冰城公司与蜜雪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蜜雪约公司)的商标权纠纷终审落判。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蜜雪约公司使用的“蜜雪约”文字及图商标与“蜜雪冰城”系列商标构成近似,主观攀附明显,侵犯了蜜雪冰城公司商标权,终审判决蜜雪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共同赔偿蜜雪冰城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

  • (1)另行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 商标俗称牌、牌子、品牌、牌号、贸易牌号,基本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但都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受到法律的保护。21世纪是信息时代,商标是市场信息的重要载体。可以说,今天的市场竞争就是商标的竞争。今天,市场比工厂更重要,而市场就是占竞争优势地位的商标,有了竞争优势地位的商标,没有工厂,可以利用他人的工厂。可是,没有市场就要受制于人,就倒闭,就破产。商标权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和保障。高航网拥有海量的商标资源,感兴趣的企业主们可以上我们的官方网站看一看或者来电咨询我们的知识产权顾问,免费咨询热线:020-2818-6484。

  • 日前,北海某海鲜餐馆成功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获得桂林银行150万元货款。自此,北海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300万元。

  • 新版英文网站增设了头条新闻栏目,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新版英文网站以服务用户为宗旨,聚焦“用户最关注什么”“用户最需要什么”,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设置了资源、新闻、法律、专题、数据、关于我们共6个一级栏目和21个二级栏目,并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4类知识产权资源进行分类展示,同时新增国际合作专题、行政裁决、海牙协定、马德里协定等多项国外用户关注的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

  • 位于市区府东路17号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内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温州受理窗口,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可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21项业务,基本实现了商标申请日常业务受理的全覆盖。一站式“直通车”服务为申请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实惠,今年上半年,窗口累计受理商标注册申请591件,办理各类业务申请1418件。

  • 本案中,九三公司的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29类“食用油”等,该商标于2016年4月21日核准注册,九三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九三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其在全国范围内对使用涉案商标的食用油进行了持续的推广和销售,宣传范围较广、销售收入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大,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为进一步保护“花小莓”区域农产品品牌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假冒行为,对此,11月21日贵阳筑南商贸公司发布严正声明,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违法使用“花小莓”商标和“花小莓图形”商标的假冒、仿冒“花小莓”品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花小莓”商标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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